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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過「客家基本法」
2010/01/07 20:48:53瀏覽434|回應0|推薦3

立法院通過「客家基本法」



開創台灣多元文化里程碑



 新政府在20085月上任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隨即全力投入「客家基本法」研擬工作,歷經一年半的研商、討論以及往復折衝協調,立法院終於在今(99)15,三讀通過由行政院提出的「客家基本法(草案)」,這項法案的通過,可以說是開創台灣多元文化的重要里程碑,同時宣示客家事務正式邁入法制化!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指出,由於朝野立委不分黨派、不分族群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客家基本法」才能順利通過,他要代表全國近五百萬客家鄉親,向全體立委表達最高的敬意和謝意;客委會未來也會在「客家基本法」的制度性規範下,全力推展客家事務,以不負廣大鄉親的熱切期待。



 黃玉振強調,客家族群爭取的並不是「特權」,「客家基本法」的條文要旨都屬積極、正面、非排他性的「平權」措施,對其他族群或個人的基本權利並無影響,不但是落實國內族群多元發展、保障相關基本權益的關鍵性法案,更能藉此建立族群和諧、共存共榮的社會。



 針對客家事務法制化的迫切性,黃玉振指出,目前相關行政措施已不足因應客家事務的推展,因此必須制定「客家基本法」,賦予法源基礎,建立制度性規範,以增強推動的力度與效果。他相信,「客家基本法」對保存發展客家語言、文化與產業,以及推動基本權利事項,具有奠根立基的長遠重要性,也是開創客家事務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將可建立客家族群可長可久的發展藍圖。



 黃玉振表示,行政院客委會在「客家基本法」通過後,將盡力爭取相關預算,致力於傳承及發揚客家語言、文化及產業,並擘劃客家政策的長程目標,建立制度性規範,除了落實馬總統「牽成客家
繁榮客庄」的重要政見之外,並將全力打造台灣成為全球客家文化研究與交流中心。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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