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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見到過----理性與寬容 ( 就事論事)
2010/03/13 11:56:16瀏覽286|回應0|推薦5

那一年,我見到過----理性與寬容

最近鬧得沸騰翻揚的司法部長以一己之意,高分貝的發表廢除死刑的論調,令人搖頭嘆息,不吐不快,在此振筆直書,就法論法。

首先我要問各位;

*被人拿槍頂在頭上搶刼的滋味如何?

*生死一線懸在一念之間的心情又如何?

*你們真的有被害遇搶或遭逢到生命威脅、勒贖殺害的時候嗎?

這個問答題最好去問問多年前在新店山區散步被持槍搶刼、命在旦夕間親身身歷其境的前立委陳學聖夫婦。也就是當時在人煙杳茫的山區,面對搶匪的洗刼一空,徒步求救的心情。

受害者既往不咎-----於破案後還希望幫助搶刼他的歹徒改邪歸正,去惡從善,同時亦給予對方改過自新的機會,並希望用教育和無私大愛導正搶劫者的行為,那是温文敦厚,篤信佛法和研究佛學的前立委陳學聖夫婦以德報怨的作為。

*那一年,我在他們身上見到過----理性與寬容。

可是原諒別人,撫慰受害的心靈的大前提是要能歷刼歸來,活著回來。

我們都知道;白曉燕命案的陳進興十惡不赦,犯案後亳無悔意,弄得全國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人心惶惶。不但是最負面的社會教育和觀感而且大大的浪費國家司法行政資源。陳進興還面無愧色的、以個人英雄式的方式入獄。一時間熱鬧滾滾,有心犯案者亦若是,案子要做大的,是非價值觀大大混淆。

所以,高談濶論人權時請將心比心,給殺人者機會,誰給白曉燕機會?誰給被害者機會?

*就法論法。---

每個國民都有基本人權,但是,自由人權的前提;應該是在憲法保障下,不侵犯他人的權益。所以,一個人的自由在侵犯他人自由時就已經終止了,一個人的人權在侵害他人人權時亦終止了。這是我在美國社區大學選修憲法時得到的基本法治概念。

台灣是法治國家,法務部長應依法行政,如今不簽署執行死刑命令,大放厥詞的殺人說,人道說,根本就是無行政執法原則,無司法專業素養,而且還是尸祿害政,簡直是忘了自己的定位,忘了我是誰。

何況,身為司法部長也是執法者,更應執法如山,而非婦人之仁的拿著理性、寬容大喊司法剝奪生命。

*到底是誰剝奪誰的生命人權?

*只顧慮到死刑犯的人權,難道被害者就活該受害?

*還有「難道判決三審定讞的法官們都錯了嗎」?

台灣如果沒記錯,應該是法治國家吧!怎麼快要無法無天了。

而據我所知,一個犯人要被三審定讞、判處死刑極為不易。

記憶猶新的…發生在民國87年清大女學生情殺案,當時正就讀清華大學女研究生洪曉慧為愛殺友,殺害同學也是情敵的許嘉真,並用王水毀屍,震驚社會。當初這件轟動整個社會的校園情殺事件主角洪曉慧,如今却已依法申請假釋出獄,給予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行文至此,我想要表示;我很贊成理性與寬容,也贊成教育和導正社會風氣,幫助撫慰受害者的心靈,但是突如其然的拋出議題的執法者,以一已之思惟來執法,心存婦人之仁,只顧慮到死刑犯的人權,難道被害者就活該受害?空口說白話的談論教育民眾,改革慈悲。孰不知生命是自己負責的,任何人包括作姦犯科者,還有你、我,都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擔負起責任,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俯仰無愧於天地間,問心無愧於世上。

 

*我思我見-----

因此我再一次陳述;執法者,以一已之思惟來執法,心存婦人之仁,本末倒置。為人處世、職場之道;在接任職務位置前,就要考慮清楚自己的定位和主張,否則凸顯自己的不適任,不勝任。錯誤的人放錯了位置是用人失當,貽人話柄。所以,身為法務部長,專研法治,捍衛司法的執法人員,王清峰的死刑殺人說,可笑至極,而且尚未釐清自己目前的職位。就好像臨陣脫逃、棄甲曳兵的將軍士兵,打仗不願上戰場殺敵,因為要殺人。而執刀的外科醫生在手術枱前可丟下手術刀說;因為救人有可能變成殺人,唯恐貽誤生機,他不要開膛剖腹。術業有專攻!術業有專攻!尤其是專業的人士,那是態度、用心及專業素養和稱職問題。罷了!在其位不謀其政,根本就是尸位素餐,其心可議?

質疑;這些為所欲為、暢所欲言的政務官,大鳴大放之餘,難道無職場倫理和EQ?死刑犯和全民健保調漲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干的議題,王清峰却故意把它聯結在一起,更令人懷疑是欲意誣陷執政當局於不義?

台灣,當下百廢待興,而廢除死刑並非當務之急,事有輕重緩急,不知道為什麼有官員部長如此獨斷獨行、罔顧民意,把一已之私(思) 當作是法律?簡直是假人道,偽善至極,無的放矢的沽名釣譽,唯恐天下不亂。只是不斷違反常規的一意孤行,自命清高的陽奉陰違的行為是令人厭倦的!況且殺人放火者談人權猶如與虎謀皮,難不成違法亂紀者有天堂保障名額?

*是啊!台灣果然是理盲濫情,也快要到無法無天了。

*王清峰--何不推動殺人放火者即死刑犯的天堂保障名額?

在此,誠懇的敬告各位高官部長們;請遵守職場倫理和本份,處理事情成熟理性有EQ些。任何重大決策和施政議題可否對內取得共識後,再統一對外發言?

為人有理念和意見是好的,但也應各就其位,執好本分,切不可以位居要津而剛愎自用的,個人任意妄為說了就算,徒然引起公憤。

*不能謹言慎行的人,不過是”敝帚千金”和不切實際。

綜觀近日輿論譁然;個人認為大家討論撻伐之餘,也不要泛政治化,動不動拿選票威脅。台灣畢竟是法治國家,所以,就法論法、就事論事。

民意如流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簡單明瞭, 其理自明。

 

本文:理直氣壯但是直而不剛。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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