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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2 03:52:57瀏覽186|回應1|推薦3 | |
財為養命之源,人人需要!可是要合乎常情才好!以前鴻源地下投資公司事件初期,鄰居林先生好心拉我去賺四分利的投資,我想這其中大有問題,予以婉拒!他投資四百多萬,每天只上半天班,上班很輕鬆的!喝茶看報紙打電話拉人投資,一個月淨賺十幾萬,算是高收入!可是半年後就倒閉了,損失慘重悔不當初!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合乎常情的,才可考慮!否則連想多不要想!有一天一位親戚來訪,說什麼好康報我賺!明天銀行開門後,我就可賺三十萬!只要我現在換現金五十萬給他,他給我一張八十萬的支票,明天就可以領到錢!結果我還是婉拒了!半年後,一大堆被騙的親戚哭訴,事情才真相大白!原來是芭樂票騙術!貪心真害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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