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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8 14:22:19瀏覽1603|回應0|推薦2 | |
“遺傳的定理絕大部分依舊未知。沒有人能夠說明在同一物種的不同個體中的相同特性,或在不同物種中的相同特性,為什麼有時候能夠遺傳,而有時候不能;為什麼孩子能回復其祖父母甚至更遙遠的祖先的某項特徵。” 達爾文,以及當時的科學界,不知道的是,這些問題在六年前已經被一個業餘的生物學家解決了,生物科學大廈的另一個支柱早就立好了。他就是格裏果•約翰•孟德爾。 孟德爾於1822年出生於奧地利西裏西亞(現屬捷克)鄉村一個貧窮的農民家庭。非常幸運的是,那個小鄉村在當時開辦了一所小學,孟德爾即在那裏受到了啟蒙教育。年輕的孟德爾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學生,他的理想就是成為一名教師。他以優異的成績完成了中學教育後,進了奧爾姆茨(Olmuts)的一所大學,家境的貧寒卻迫使他無法在繼續深造。他的一名物理教授曾經在布爾諾的一家修道院呆過,他向孟德爾建議不妨步其後塵。當一名修道士可以解決飯碗問題,而且當時的修道院有濃厚的學術氣份,許多修道士是學者和老師,在那裏也可以繼續學習。1843年,在這位教授的推薦下,孟德爾成為布爾諾修道院的一名見習修道士。 孟德爾做為一名修道士的成績卻乏善可陳。做為一名修道士,要經常到醫院安慰病人,但是孟德爾對別人的痛苦過分敏感,每一次探視病人對他來說都是一種折磨。修道院院長不得不為他另找了份工作,把他派到當地的一所學校去當代課教師。他非常喜歡這項工作,也幹得非常出色。他決定實現其兒時的理想,去維也納參加國家考試成為一名正式的教師。可惜,由於缺乏自然科學的知識,他沒能通過考試。他回到布爾諾,繼續當了五年備受歡迎的教師,然後到維也納大學進修自然科學,為下一次的考試作準備。他在這所當時歐洲最優秀的大學進修了兩年,學了數學、物理、化學、生理學、植物學,熟悉了各種實驗設備和方法,打下了相當紮實的基礎。進修完之後,他再次參加了教師考試。一切都非常順利。最後考的是植物學。他是農民的兒子,也非常喜歡植物學,自認為非常熟悉植物,對植物學教授的一些看法不敢苟同。兩人發生了爭執,結果是植物學不及格。他的教師之夢破滅了。 但是他堅持認為自己是正確的,而植物學教授是錯誤的。他要證明這一點。回到布爾諾後,他說服了修道院院長,在修道院的花園中劃給他一塊地方做植物的雜交實驗。這塊二百平方米的小小的實驗田,成為了遺傳學的誕生地,做為遺傳學的聖地至今仍被保留著。 當時生物學的常規研究方法是,先進行觀察和實驗,再分析結果,然後提出假說。但是孟德爾所受到的物理學教育卻使他反其道而行之:他先設想了一個假說,然後用實驗來證實或否證。 他的假說是,生物性狀的遺傳是靠傳遞基本因數(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基因”)來實現的,而性狀的分佈能夠被相當精確地預測。他選擇了豌豆雜交實驗來驗證這個假說。在他之前,已有很多人做過雜交實驗研究遺傳機理,但是他們選擇的植物都存在極其複雜多樣的性狀,無法得出明顯的結果。孟德爾選擇豌豆,是一個非常聰明的選擇。豌豆的不同品種有著一些非常顯著的不同性狀,有的高,有的矮;有的結黃色種子,有的結綠色種子;有的結飽滿的豆莢,有的結有皺紋的豆莢等等,孟德爾從中挑出了幾對性狀進行深入的研究。豌豆的花結構也使孟德爾能夠仔細地控制其受精。豌豆是雌雄同花的,孟德爾如果想得到純種,就讓豌豆自花傳粉。而如果他想做雜交,可以把一朵花的雄蕊去掉以避免自花傳粉,然後讓雌蕊接受所選擇的種株的花粉。 孟德爾首先研究一對性狀,比如圓形種子和皺形種子的遺傳。如果讓結圓形種子的豌豆和結皺形種子的豌豆雜交(我們把它們叫作母本P),產生的第一子代F1會是什麼樣的呢?按照“常識”,父母的性狀會融合起來傳給子代,比如黑人和白人結婚後生出的兒女的膚色就是不黑不白的,所以這F1結出的種子也該是介於圓形和皺形之間了。但是孟德爾得到的卻全部是圓形的種子。孟德爾說,這是因為圓形種子這個性狀是顯性的,而皺形種子是隱性的,它們的後代就只能表現出顯性性狀,也就是圓形的種子,性狀的遺傳並不融合。但是隱性性狀並沒有從此消失。孟德爾讓F1相互交配,產生了第二子代F2,結果皺形種子又出現了。孟德爾把F2結的種子收集起來,算了一下,共得到5474顆圓形種子和1850顆皺形種子,比例大約是3比1。 孟德爾這麼解釋這個實驗結果:每一個性狀都由一對遺傳單位(為表達的方便,我們改稱現代術語“基因”)控制,分別來自父母。在每一個配子(卵子和精子)中只有一個基因,受精形成合子後才又恢復到一對。在母本P中,結圓形種子的有一對相同的基因,我們把它們稱為SS,而結皺形種子的則為ss。SS產生帶S的配子,ss產生帶s的配子,二者結合後生成基因型為Ss的F1。由於S是顯性基因而s是隱性,F1的性狀(表現型)就是圓形種子。F1產生S和s兩種配子,相互交配的結果,會產生三種基因型:SS,Ss和ss,比例是1:2:1,由於SS和Ss都結圓形種子,圓形種子和皺形種子的比例就成了3:1了。 怎麼驗證這個解釋呢?孟德爾想:如果我的解釋是正確的,那麼在F2那些結圓形種子的,實際上有SS和Ss兩種基因型,比例是1:2,如果讓它們互相交配,三分之一(SS)會只生成圓形種子,而三分之二(Ss)則象它們的父母F1,會同時生成三倍圓形種子和一倍皺形種子。孟德爾做了這個實驗,果然得到了預測的結果。但是孟德爾還不放心,他又設計了這麼個實驗:讓F2中結圓形種子的去跟結皺形種子的雜交。如果象他所想像的那樣,F2圓形種子中,三分之一是SS,與皺形種子(ss)雜交,會全部產生結圓形種子的後代(Ss);剩下的三分之二是Ss,與ss雜交,後代會有一半結圓形種子(Ss),一半結皺形種子(ss)。實驗結果也正如孟德爾所預測的。孟德爾總共研究了七對性狀,都得到了相同的結果。這樣,孟德爾的假說就被證實了,它說明生物的性狀是由一對基因控制的,在產生配子時,這一對基因分離進入不同的配子,這就是孟德爾第一定律,也稱為分離定律。 孟德爾接下來研究兩對性狀的遺傳。他已經知道圓形種子和黃色種子都是顯性的,而皺形種子和綠色種子是隱性的。讓結圓形、黃色種子的豌豆(SSYY)和結皺形、綠色種子的豌豆(ssyy)雜交,產生的F1都結圓形、黃色種子(SsYy)。讓F1相互交配,會產生什麼樣的結果呢?這有兩種可能。如果這兩對基因是相互連結在一起的,只產生兩種配子SY和sy,那麼,就象只有一對性狀一樣,F2就只有兩種表現型:圓形黃色種子(SSYY,SsYy)和皺形綠色種子(ssyy),比例是三比一。但是,如果這兩對基因是相互獨立的,F1(SsYy)就能產生四種數目相等的配子:SY,Sy,sY,sy,相互交配的結果會有九種基因型和四種表現型(圓形黃色,圓形綠色,皺形黃色,皺形綠色),計算的結果表明這四種表現型的比例會是9:3:3:1。這正是孟德爾的實驗所得到的結果。因此,孟德爾認為,控制兩對(或兩對以上)性狀的基因是相互獨立的,在配子中隨機組合,這就是孟德爾第二定律,又稱為獨立分配定律。 八年過去了,孟德爾覺得應該向世人公佈他的發現。1865年,孟德爾向本地科研組織“布爾諾自然科學研究學會”的成員宣讀了論文。結果令人失望:沒有人提問或加以評論。他們不能明白生物和數學怎麼可以扯到一塊,他們也完全不能理解這位修道士浪費了八年時間究竟都在做些什麼。第二年,孟德爾的論文按慣例登在了學會的學報上,並隨著學報被送往歐洲一百多個大學和圖書館。但是有誰會去注意一個地方組織的學報呢?孟德爾自己是知道這個發現的重要性的,他在收到論文的單行本(共四十份)後,就分寄給世界各地著名的植物學家,試圖引起科學界的注意。但是有哪一個植物學家會去理睬一位業餘研究者的成果呢?在絕望中孟德爾給當時最著名的植物學家拿戈裏(Karl von Nageli) 寫了許多封信,希望能夠引起這位大植物學家的重視。過了很久,他終於收到了拿戈裏的回信。拿戈裏告訴孟德爾,他的實驗還僅僅是個開端,不能輕易得出結論。他建議孟德爾改用山柳菊(拿戈裏喜用的研究材料)重複這些實驗。在敷衍了事地回了這封信後,拿戈裏就把孟德爾置之腦後。差不多二十年後,他出了一本有關植物遺傳的大部頭學術著作,總結了他所知道的有關植物遺傳的所有實驗,唯獨沒有一個字提到孟德爾。 孟德爾卻認真對待拿戈裏的建議。然而這是一個糟得不能再糟的建議。山柳菊完全不適合於做雜交實驗。它與豌豆不同,不具有明顯的可追蹤的性狀,存在著無數的變異。它有時候行有性繁殖,有時候則行無性繁殖(當時無人知道這一點)。而且,它的花非常小,如果想要去掉雄蕊避免自花傳粉,極其容易使整朵花受到損傷,或者雄蕊的花粉會不可避免地掉到了雌蕊上。孟德爾花了幾年時間用於研究山柳菊,一無所獲,不得不放棄了。 在1868年,孟德爾被選為修道院院長,從此他把精力逐漸轉移到修道院工作上,最終完全放棄了科學研究。這一年他才四十六歲,當修道院院長顯得還太年輕了。在當時,修道院院長死後,政府就會派人來查賬並課以重稅。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修道院傾向於選舉較年輕的修道士當院長。1874年,奧地利政府頒佈了一項嚴苛的稅法。孟德爾認為新稅法不公平,拒絕交稅,花了大筆的錢與政府打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其他修道院的院長紛紛被政府收買,屈服了,只有孟德爾堅拒政府的威脅利誘,決心抵抗到底。結果可想而知。法庭判決孟德爾敗訴,修道院的資金被沒收了。修道院的修道士們也背棄了孟德爾,向政府妥協。孟德爾的身心完全垮了,在孤獨地對抗政府十年之後,於1884年去世。 前面說到,孟德爾的論文隨著《布爾諾自然科學研究學會學報》被送往一百多個大學和圖書館,在那裏與灰塵為伍,無人理睬。在現在我們查閱相干的科學文獻,用的是電腦檢索,而在從前,則主要靠文獻目錄。在1881年,德國學者編了一本植物學雜交論文的目錄,力求無所不包,孟德爾的論文也因此很幸運地被列了進去,並最終導致了在1900年,被三位元生物學家同時發現。 這其中,最重要的一位元是荷蘭生物學家德弗裏斯。在1877年,他曾經到英國拜訪達爾文,與老人有過一次長談。這一次的朝聖使他專心致志於解決當時進化論所面臨的最大的問題:遺傳機理。象孟德爾一樣,他以植物為研究材料,不過他用的是月見草。他種了二十年超過五萬株的月見草,從中發現了新種。他認為這些新種是由於“突變”導致的,並認為突變是產生變異的原因。我們現在已知道,他所發現的這些新種並不是基因突變,而是染色體畸變所致,不過他仍然被視為發現基因突變的第一人。在認為自己已發現了變異產生的原因之後,他就轉往研究性狀的傳遞問題。到了1900年,他認為自己已發現了遺傳定律,寫成論文,一式兩份,分寄法蘭西科學院和德國植物學學會。法語版的論文先登了出來,德國植物學家柯靈斯(Karl Erich Correns)讀了以後,發覺實際上就是孟德爾所發現的定律,就給德弗裏斯寄去了一份孟德爾的論文。德弗裏斯趕在德語版論文出來之前,匆匆忙忙在論文中加注了孟德爾的論文,但是聲明“在實驗就要全部完成並已得出結論後,我才讀到了孟德爾的論文”。我們現在知道,至少在一年前,很可能是兩三年前,德弗裏斯就已經讀到了孟德爾的論文。在那以前的論文中,德弗裏斯把遺傳機制設想得過於複雜,因此得到的實驗結果總是不對頭,只有在讀了孟德爾的論文後,他的實驗結果才出現了那個神奇的3:1比例。 柯靈斯也在做植物雜交的實驗,在德弗裏斯之後也趕緊發表了實驗結果。當然,在論文中他提到了孟德爾,但是象德弗裏斯一樣,也聲明是在自己獨立地發現了遺傳定律之後才讀到孟德爾的論文的。柯靈斯是拿戈理的學生,也許很早就已從老師那裏得知了孟德爾的工作。如果不是柯靈斯的揭發,弗德里斯不會提到孟德爾,但是如果柯靈斯搶在弗德里斯之前,他大概也不會提到孟德爾。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奧大利亞有一位植物學家丘歇馬克(Erich Tschermak) 也在做類似的實驗,並在幾星期後發表了論文。這時候孟德爾的名字已經傳開來,丘歇馬克在論文中引用了孟德爾,但是同樣聲稱自己先獨立地發現了遺傳定律,然後才去驗證孟德爾的實驗。 很可能,在德國那本文獻目錄出來後不久,這三個人就都讀到了孟德爾的論文。不管他們承不承認,不管他們發表論文的動機如何,這三位元著名的生物學家在一年之內同時發表論文宣揚孟德爾,使孟德爾定律很快引起了生物學界的重視。生物學界掀起了驗證孟德爾定律的熱潮。隨著研究的深入和拓廣,孟德爾定律的局限性也被一一發現了。 我們現在已知道,生物性狀的遺傳並非總有顯性和隱性之分。如果把紅花金魚草(RR)和白花金魚草(rr)雜交,得到的第一子代F1(Rr)開的是粉紅色的花,看上去似乎是父母性狀的融合。但是基因並沒有融合,讓F1自交,得到的F2會有粉紅花、紅花和白花,比例分別是2:1:1,仍然符合孟德爾第一定律(分離定律),只不過雜合體(Rr)的表現型介於純合體之間。這種現象,在分子水準上是很容易理解的。生物性狀是蛋白質起作用的結果,而蛋白質是由基因編碼的。在金魚草實驗中,基因R編碼一種酶,這種酶能夠催化一種反應導致在花瓣中生成紅色色素,而對應的基因r所編碼的蛋白質則缺乏這種催化能力。純合體rr因此不能合成紅色色素,生成了白花。雜合體Rr有一個等位元基因編碼這種酶,能夠合成一些紅色色素,生成粉紅花,而純合體RR則有兩個等位元基因同時編碼這種酶,能夠生成更多的色素生成紅花。只有當一個等位基因能夠完全取代兩個等位基因的作用時,才會出現顯隱性現象,這是比較少見的。 一個性狀也不總是只由一對基因控制,它往往是兩對甚至許多對基因共同作用的結果。比如人的膚色,就是由多對基因控制的,其結果,才出現了子女的膚色是父母的融合的假像。 孟德爾第一定律是普適的,但是第二定律(獨立分配定律)卻有很大的局限性。只有當兩對(或兩對以上)基因是位於不同的染色體時,它們才獨立地進入配子自由組合。如果這兩對基因是位於同一對染色體上,它們就會連結在一起進入配子。 我們知道了生物遺傳的複雜性之後,再回頭來看孟德爾的實驗,就會明白孟德爾是多麼的幸運!他研究的豌豆的那七對性狀,每一對剛好都由一對基因控制,剛好都有顯隱性現象,而且剛好都在不同的染色體上。如果他不是這麼運氣,如果他碰上的是更常見的複雜的遺傳,他就會對實驗的結果百思不解,就不可能發現遺傳定律。而如果沒有這些簡單化的定律為起點,我們也不能進一步瞭解更複雜的遺傳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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