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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9 14:11:22瀏覽273|回應0|推薦8 | |
皮夾失而復得要小心哦! 就是包包撿回來卡也要重辦才保險的意思。 台北縣板橋市吳姓市民遺失皮夾後,被人拾獲送回;他以為沒事,沒想到..... 兩張信用卡已被側錄複製,還假借他的名義三度向發卡銀行要求更換密碼, 再到他家信箱攔截取得密碼,持偽卡預借現金卅三萬元得逞。 吳姓市民說, 元月十三日凌晨三時他從台北市的公司下班後,搭計程車回板橋, 一個小時後,兩名年輕人按他家門鈴自稱撿到他的皮夾, 他查看褲袋,果然皮夾不見了,趕緊下樓取回皮夾, 現金雖然沒了,身分證、信用卡等證件都安在。 一星期後,他在苗栗接到銀行發來簡訊,指稱他剛才在台北市饒河夜市預借現金兩萬元,他奇怪信用卡明明在他身上,人也在苗栗,怎麼會在台北市預借現金? 心裡還怪銀行「搞什麼飛機」。 回到台北後向銀行查詢,才發現歹徒複製偽卡預借了六萬元。 吳姓市民趕緊再向另一張信用卡的發卡銀行查詢, 歹徒已在四天內預借現金九次,每次三萬元,一共廿七萬元。 經由銀行告知,吳姓市民此時才驚覺,那一夜遺失皮夾後, 短短一小時兩張信用卡都被歹徒側錄複製偽卡, 銀行的電腦語音客服系統顯示,「他」曾三度要求更換密碼, 銀行都將密碼以平信郵寄到他住處。 吳太太說,她曾收到一次,但不以為意,後來發現家裡的信箱曾被破壞, 現在想起來,原來是歹徒冒名換密碼,然後就在他家附近守候,伺機攔截郵寄到的密碼。 吳姓市民向台北縣警局報案,並向消保官求助;他認為自己皮夾遺失卻未及時掛失,該自認倒楣,銀行在客戶三度更換密碼卻未警覺,密碼也未以掛號郵寄, 管控上有漏洞,也應負部分責任。消保官原本日內邀集雙方協調, 其中一家銀行同意分攤損失,雙方達成和解;另一家銀行也表示和解意願。 吳姓市民說,歹徒詐騙的心思和手法細密, 側錄複製偽卡後立即送回他家,讓他以為沒事, 降低戒心,如果他辦掛失, 歹徒就無從得逞。他說,雖然損失十多萬元, 如果能引起眾多持卡人注意防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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