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驅離母親哺乳事件,北市府衛生局調查後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對驅趕行為人故宮楊姓女員工及故宮代理院長周筑昆各處6000元罰鍰,這也是對驅趕哺乳行為開罰的全國首例。
曾姓母親上月在臉書(facebook)發表「非常不愉快的故宮行vs.非常不雅觀的餵母奶」一文,提到她帶著七個月大的兒子,穿著哺乳衣與搭配哺乳用背巾,在故宮展覽室外哺乳。沒多久,一名女員工朝她走來,連說兩次「妳這樣非常不雅觀」,要她馬上離開,她只好離開。因沒見到相關指標,也無法找到故宮哺乳室。
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林莉茹表示,經兩方陳述意見、調閱監視器錄影帶等相關事證,認定楊姓女員工曾有驅趕行為。
林莉茹說,由監視器錄影帶發現,楊姓員工走到曾姓母親附近,時間兩分多鐘。雖然無法聽清楚對話,但依據經驗法則,楊姓員工應不只是提醒故宮有哺乳室就離開。
綜合判斷認定楊姓女員工,違反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規定,處6000元罰鍰。另外,故宮未能提供員工到職後,管理與教導責任的相關證明,併處故宮負責人6000元罰鍰。
故宮則表示,當日楊姓員工僅告知曾女「地下室有哺乳室」,並未驅趕她。故宮將等收到裁罰公文後,再決定是否提出訴願。
故宮公共事務室科長呂仁華指出,故宮地下一樓擁有一間設備完善的哺乳室,故宮也曾公告「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規定,向員工宣導。遭曾女投訴的楊姓員工,是故宮約聘員工,一年期滿後已於8月初離職。
資料來源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l_news/19794978/article-%E9%A9%85%E8%B6%95%E5%93%BA%E4%B9%B3%E5%A9%A6-%E6%95%85%E5%AE%AE%E6%8C%A8%E7%BD%B06000%E5%85%83?instance=tw_b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