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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學員 請注意 :
2014/02/28 15:22:53瀏覽228|回應0|推薦0

藥師學員 請注意 :

 

藥師只要中斷執業一個月以上,

當年度(一年內)必須重新上繼續教育補足25積分,

才可以執業登記。

 

藥師在一年內曾經在本會修滿24小時的積分課程,可以免報名費2積分,

讓藥師們來補一堂課( 100分鐘 = 2積分) 湊足26積分可以作為更換新工作

藥師「執業登錄」使用的繼續教育學分。

 

藥師中斷執業一個月,之前修的繼續教育全部「歸零」,

重新再上150積分換照。

 

其他醫事人員沒有此規定,所以西醫師與護理人員,以及其他醫事人員不需要免費補課 (2積分)

 

2014225日公告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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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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