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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8 15:22:53瀏覽228|回應0|推薦0 | |
藥師學員 請注意 :
藥師只要中斷執業一個月以上, 當年度(一年內)必須重新上繼續教育補足25積分, 才可以執業登記。
藥師在一年內曾經在本會修滿24小時的積分課程,可以免報名費送2積分, 讓藥師們來補一堂課( 100分鐘 = 2積分) 湊足26積分可以作為更換新工作 藥師「執業登錄」使用的繼續教育學分。
藥師中斷執業一個月,之前修的繼續教育全部「歸零」, 重新再上150積分換照。
其他醫事人員沒有此規定,所以西醫師與護理人員,以及其他醫事人員不需要免費補課 (2積分)。
2014月2月25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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