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鑫盛傳媒製作- 群益金鼎證 輔導鑫盛登興櫃
2015/07/06 11:27:19瀏覽101|回應0|推薦0

未上市股票撮合,詢價,0918-127-566 徐R.

群益金鼎證 輔導鑫盛登興櫃

國發基金力挺國內影視文創產業,於今年11月正式投資鑫盛傳媒。目前鑫盛傳媒正委由群益金鼎證券輔導,預計2016年第1季登錄興櫃,可望於2016年為影視文創產業再添生力軍,成為群星計劃上櫃公司新成員。

  群益金鼎證券指出,此次透過國發基金與創投注資,加上國內品牌電商Life8及多家上市櫃公司企業主投資等策略型股東參與投資,將使鑫盛傳媒經營體質更加健壯。為迎接未來兩岸視頻平台的多元發展趨勢,鑫盛傳媒將與策略股東共同開創未來影視IP開發新模式,結合電商及手遊業者進行跨界合作新業務。

  鑫盛傳媒目前聚焦於兩岸影視IP項目多元開發,例如古龍著作改編鉅作《飛刀又見飛刀》,已售出網路視頻播放權及正洽談手機遊戲中;明曉溪作品《第一夜的薔薇》準備啟動電視劇、舞臺劇、電影、網路劇番外篇IP開發計畫,將首次結合品牌電商Life8設計及行銷團隊,共同開發官方授權戲劇服飾與週邊商品,此舉預期能增加影視IP跨境電商導購業務,連結華人影視戲劇收視人口與網路收看點擊數等行為數據,進而帶動未來影視IP周邊商品的銷售轉換率。



鑫盛傳媒 擬年底登興櫃

文創類股將再添新生力軍,近年全方位布局兩岸三地文創影視IP(智慧財產)與網路結合,並發展電視劇、舞臺劇、電影三合一模式的鑫盛傳媒公司,董事長羅法平表示,今(6)日將與群益金鼎證券簽訂股票上市櫃輔導契約,並首次面對法人,正式啟動IPO計畫,預計今年底申請興櫃、明年上櫃。

鑫盛目前資本額3千萬元,預計年底增資至1億元。核心業務為電視劇、綜藝節目、舞台劇等。總計,過去5部戲平均投報率80%。配合未來中國大陸視頻平台多元發展的趨勢,鑫盛將持續推出網路偶像劇,並結合電商及手遊業者進行跨界合作新業務。

羅法平透露,鑫盛掌握數個重要IP,包括古龍、張小嫻、明曉溪等人的創作,粉絲數都超過千萬人,第一個推出三合一整合開發IP的是張小嫻「麵包樹上的女人」,其中舞台劇自2012年推出至今,成功加演35場次,不排除回台加演。

接著,鑫盛的網路偶像劇「來自未來的史密特」暑假播出,將開創兩岸影視合作新模式。

今明兩年鑫盛預計推出3部電視劇、3部網路劇、3部舞台劇,包括改編古龍作品的「飛刀又見飛刀」、明曉溪「第一夜的薔薇」電視劇等。

法人預估,鑫盛2015∼2017年總收入可望超過7億元、獲利3億元以上。

在兩岸有20多年電視節目製作經驗的羅法平,是偶像劇「流星花園」幕後催生者,並將魔術師劉謙引入中國大陸綜藝節目「周日我最大」,炒熱魔術與魔術師,未上市股票諮詢0918-127566徐r,也參與製作安徽衛視的幸福三部曲系列偶像劇,堪稱兩岸橫跨偶像劇及綜藝節目金牌製作人。

公司簡介

鑫盛傳媒製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12月,以三合一項目整合為目標,即電視劇、電影、舞台劇,打造跨界新潮。

同時也是網路劇製作、全球節目發行、娛樂行銷和藝人經紀為一體的專業綜合性影視機構。

鑫盛影視雖然成立時間不長,但已經迅速發展為業內精品劇製作機構,

目前於2015年3月中拍攝電視劇《來自未來的史密特》。

未來還將開發電視劇作品《妻子的救贖》《飛刀又見飛刀》《第一夜的薔薇》《蔓蔓青蘿》;

電影作品《王妃歸來》《整爆舊情人》;

網路劇《密室羅生門》《終極武林》;

三合一項目《這輩子有過你》。

除了整合市場各項影視劇、節目、舞臺劇的產業,打造中華文化文創產業,開拓周邊市場,

也將拓展鑫盛文化這一標誌性品牌和理念,穩固自身核心資源優勢,抓好項目,

利用優質執行團隊、宣發團隊來保障傳統電視劇的運營,整合行業資源,打造新形態媒體產業鏈。

未上市股票撮合,詢價,0918-127-566 徐R.


公司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24783003

公司狀況

核准設立   (備註)

公司名稱

鑫盛傳媒製作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憑證申請」 「工商憑證開卡」 廠商英文名稱查詢(限經營出進口或買賣業務者) 

資本總額(元)

3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

30,000,000

代表人姓名

羅法平

公司所在地

臺北市信義區虎林街164巷5號1樓    

登記機關

臺北市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

103年12月29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104年05月12日

所營事業資料

(新版所營事業代碼對照查詢)

J503011  廣播節目製作業

J503021  電視節目製作業

J503031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J602010  演藝活動業

H201010  一般投資業

J401011  電影片製作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uangyi01&aid=2546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