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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32品解說分品法義(四)
2018/03/17 03:44:19瀏覽930|回應0|推薦15

《金剛經》32品解說分品法義(四)

[經文] 第四品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解說]                   著述者   張澎居士  

[表義]

無住相布施,福德如虛空。

 

[主輔]

不住相布施故,福德不可思量。 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故。

 

[心續]

1.於法,應無所住。故無量法可用。

2.於相,不住相。故不會停留在那一境上。

3.心法無盡生,相相隨處滅。

4.福德、虛空、法、相,四者不可思議。

 

[非相解]

於法,應無所住,故生無住相十度行。福德大於虛空也。

 

[如意解]

1.法行布施,相超虛空,福德不可思量。

2.所謂法行布施,相超虛空,福德不可思量,即非法行布施,

相超虛空,福德不可思量。

3.因:法──應無所住,行──非僅布施,廣擴(闊)延至十度

萬行或一般所謂身口意一切行。

(行,)無作無得而行,行相不可得,如空中雲。

空中雲,即現稱的雲端科技。

相,要離四相、六相、一切相。超,無線上綱。

虛空本是無明造,如今當作喻,應言菩提空,純淨空,朗朗藍,

一片自在,無限追憶,能如影隨形相伴。

4.福德,是福德,但非福德性;福德性是體是身。福德是用是影,

福德性空是清淨性。福德是量,無限無窮量,雖能用能享,

但無所得。

5.福伏妄想

服人心、度化用的工具,潛伏行,無生法忍行。

體空,身幻,不二用,如影隨形(行);

清淨空,幻化身,無盡轉,心定能見十方佛。

法行,應無所住十度萬行;

法住,不住18不共法、佛法;

法相,無相、空相;

法福,無量,服三衣修行,戒定慧圓滿無漏行;

法量,不可思量,煩惱多少,量即多少。

 

[直心解]

1.法,應無所住,無依無法。 2.十度行不住六塵(相)。

3.虛空不可思量。   4.福德不可思量。

因1.2.故。

 

[密義]

1.法應無所住。        2.十度行不住18相。

3.結果福德等虛空或超虛空。

4.相反無明造業超虛空,如同地球人要三、

  四……個地球也不夠用。

 

[淨念解]

1.於法,應無所住(理)。於行,十度萬行(事)。

不住行,不住18法行;空空行、清淨行。

理事合,非法非行非相也。三非名應無所住

2.故福德應無所住。     3.故虛空,應無所住

4.虛空由無明造。

福功二德由菩提造。

ⒶⒷ應無所住。即不可思量。

一合相,即如來禪。即不可取、

不可說,即不可思議。

 

[正解]

1.(復)次:次復刺刺複複。

           不見次次刺刺複複。次弟(第)方便……。

           隨順成圓故,心法相繼入心故。

           清淨無想無相無為故。

2.菩提:眾聽法者,心不在焉乎?

3.菩薩於法:

妄心生妄法,因眾生故有垢。

佛心生剎土,因菩提故清淨。

不垢不淨,不以二相見。 因佛不因法不因相。

有法是幻法,是對治法、方便法。

4.應無所住:

於相自生滅,於法用過即捨。

若心跟生滅,是隨(水)舞。雖好看,但易恍神迷惑。

一切眾生中能入能住。能入解決煩惱,能住常住灌頂。

5.行於布施:

無行而行,無作而作,無施而施,無受而受。

所需不增,所施不減,不增不減自金剛。

有行即有形,無行業自淨。 無布而布,非預設立場。

施之有物,對方能接受,有智慧成長空間。

諸行是施,諸施是行。行行施施,施施行行,漸漸增長功力

 。無常因緣成熟,故無定法,是對象不同。

布施十度始,布施亦含其他九度功用,故十度細含九十度

 ,重重互含,成無限法。

一地即十地,漸進故。十地即無地,頓法故。

6.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

六塵不染,六根不用,六識依般若。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清淨故。

住塵布施,塵上加塵,為平方塵。

住根布施,根上生根,會生骨刺。住識布施,意識形態。

前五成所作智,第六妙觀察智,第七平等性智,

 第八大圓鏡智,第九法界體性智。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指揮前五智,名無漏施、清淨施。

佛施眾生,隨類各解,因果依智不同。有時得惡報,

 因五毒旺故,不得其益,反受其害。

 色不迷人人自迷,路不困人人自困。法不悟人人自悟,

 佛不迷人人自戀。

7.不住於相:相即六根、六塵、六識、四相、六相、

一切相、六度、十度,佛法非佛法。      (含法相、非法相)

8.福德不可思量:

慈悲喜捨四法,不住於相。故成無量法可用的福德性。

9.東南西北四維上下虛空,虛空無方無位故,無量不可思議。

10.無量法對無量不可思量虛空,故名不可思不可量佛法。

   故果福德不可思量,故因果不可思議,眾生不可思議。

   業力——佛心——佛法——發心——精進——。

11.無住相布施:

   離有無,住無住,相無相。布施非布施,離非離。

12.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依佛所(剎土) 。     依佛教(佛法)。

   依佛住(無餘涅槃)   依佛但(應無所住)。

   依佛如(善用七真如)。(參看:楞嚴經)

 

[齊解]

1.菩薩於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非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法、非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有為、無為,應無所住。

菩薩於佛法、世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正法、邪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定法、不定法,應無所住。

菩薩於漸法、頓法,應無所住。

2.應無所住。

應有所住。

應有、無所住。

應空、有所住。

應性、空所住。

應因、緣所住。

應自然、非自然所住。

……。

3.行於布施:無作而作,清淨行。行雲流水,無障礙空間。

行行覓覓,無罣礙、無尋伺。因緣自然成。

踏破鐵鞋,無覓處。於予眾生無怨憎,和光同流。

共生活,潛移默化,不知不覺已完成。得來全不費功夫。

布不佈布徧及處,  施施有需補缺處。

4.不住六根、六塵、六識布施。轉18法入18不共法,

布施成無漏布施。

5.布施十度法,眾生悉得波羅密,能至彼岸,

各各愉悅,前所未有。

6.應無所住:

不住善不住惡,

不住淨不住垢,

不住善法不住惡法,

不住男不住女。

所謂住即非住。眾生各各是住持,

三世諸佛是輔導。

住持、輔導無二無別。

佛眾本一家。

7.布施不住於相:所謂布施即非布施。所謂住即非住。所謂相即非相。無作而作,用法生相,相有生滅。無用而用,無法而法。

8.十方虛空不可思量:空乃七大之一,是無障礙空間,無方無位。

思量即有設界設限,即生障礙。

9.無住相──離有無相、住不住。

布施──十度波羅密,無量法。

福德不可思量──具足前二故。

 

[法意]

於法,(佛法,非他法) 應無所住,(能通透,活用)

行於布施。(十度之始)(初地起修)

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塵。

    (眼耳鼻舌身意)布施——根。

    前五識——成所作智──

    第六識——妙觀察智──︳

    第七識——平等性智── 後得智。

    第八識——大圓鏡智──

    第九識——法界體性清淨智(無師智)。

不住相──根、塵、識、十度、四相、一切相。

由四智得無師智,不住故,不可思量。

四智故名福德,無師智才謂功德。

周遍十方,因生生世世累劫行故。

 

 

如欲預先閱讀詳細內容,請參看:大藏經法要之一──《金剛經》序列所有著作: 目錄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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