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5/19 22:07:57瀏覽446|回應2|推薦10 | |
那女子有一個很悠美的側影 F=200mm, f/5.6, 1/5 S, ISO400 媽媽正要位小朋友吃餅乾 F=200mm, f/5.6, 1/5 S, ISO400 今天跟大稻程攝友討論到那天到萬華拍照的事. 他說我實在太勇敢了, 那天當我走進萬華隘門那裡面的時候, 他實在是很害怕, 怕被人家追出來打, 在那邊很多的摸摸茶店. 我想我又沒亂拍應該是還好吧, 我不過是爬上那隘門紹去眺望一下. 沒拿出相機出來比. 他說, 上次他去陽明山拍海竽, 也有用300mm 外接1.4 倍的增距鏡偷拍採海竽的妹妹 ( 因為實在太遠了, 所以也拍得不怎樣) 但是因為那採海竽的妹妹實在太可愛了. 他說他很想試看看< 街拍>, 不過我說<街拍>可不能亂拍吧, 尤其是拍人,他說英國有立法禁止在路上亂拍人 ( 應該是說手機也算是) 對於特定去那個地方拍攝甚麼地方風情的攝影者來說, 看到當地的甚麼特別的人物, ( 比方說努力工作的漁夫或是農人本來就會很想拍出一些有Fu 的光影記事或是人物特寫.不過這點到是挺難拿捏的, 人不是靜物, 人也不喜歡被陌生人拿著相機對準了當被獵物. 真正要表現出那人物的特質, 也許也應該是當彼此有一些了解與認識, 偷拍不一定是一件可以拍出好照片的事. 白髮老柯在他的<心的視界> 中說, 要是對所拍攝的人物沒有情感( 感情), 與了解是拍不出感人的照片的, 那種拍了就跑, 少了點微笑的交流的認同, 也是一種侵犯別人的行為, 而所謂的< 街拍> ,在這數位時代, 快門ㄆㄧㄚ ㄆㄧㄚ聲中, 似乎也更為汎濫了. 看了些 Magnum Group 的風格, 倒是有一點點的認同, 如果沒有到某一個地方, 對某一件要拍攝的事物, 投注下一些情感去瞭解, 也許是拍不出真正感人的Repro 式的作品, 不過就是某一種獵奇下的事物. ( 不知道這樣說有沒有太嚴重一點..) 我想, 若是沒有一些與被攝者特別的互動與交流, 純粹是打了就跑的某一種心態應該也不是太好吧, 有點像是掠奪了別人. 當然這點對喜愛以影像補捉值得補捉的人物的攝影愛好者來說, 應該也不太能忍住不偷按起快門, 這也許是有點攝影良心的掙扎吧, 比方說萬華的許多街友 ) 好吧, 我想用F=200mm 的偷拍一下, 應該ok 吧..(實在也是忍不住看到那剪影頗美的)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