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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9 12:54:55瀏覽340|回應0|推薦0 | |
今天學校段考,我利用下課時間去上個廁所,遇到了教官.....結果.... 換得了一支 "警告"...原因是...背心沒繡學號! == == (早知道就穿外套出去...註1.) 我認為有校規並不是件壞事,畢竟有個規範學生生活才會又所紀律, 但是 ... 為什麼不給初犯的人一次機會呢? 現在已經是個高三生,為了準備統測,睡眠嚴重的不足,在學校唯一能休息的 時間就是午休了,偏偏銷過的時間又在午休,而且還得銷滿3小時阿! 天阿~ 心情真的是down到了谷底..... 註1.我們學校的校規說...穿沒繡學號的背心不能在校園遊蕩(包括校外),如果穿 有繡學號的就沒關係。 只是上個廁所就被記警告....真不值得.....(無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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