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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0 10:16:05瀏覽499|回應0|推薦1 | |
民國104年8月19日下午的國民黨中常會,黃復興黨部請厲耿桂芳中常委提案,沈慶光中常委補充,提出以下議案:
提案:請行政院鄭重澄清「軍人退撫基金不會破產」 說明: 一、坊間流傳國家稅收六成用來養軍公教人員,媒體名嘴藉之搧風點火,嚴重傷害軍公教人員尊嚴與權益。目前中央政府人事預算含退撫支出逐年降低,到104年為4070億元,只佔中央歲出預算20.76%。 二、自民國84-85年退撫新制施行以來,舊制的退撫經費占中央歲出預算比例已逐年降低至近年的7%左右,未來30年內將逐漸消失。 三、8月13日人事行政總處在向考試院會報告時指出,由於國軍近年推動精簡,加上軍職人員退役早、役期短的特性,軍人退撫基金收支失衡嚴重,預估民國108年將破產。 四、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所有現役、退役軍人的嚴重關注,並紛紛來電反彈。由於此一訊息背離事實,黃復興黨部鑒於事態嚴重,立即主動聯繫退輔會確認民國85年底以前退休的軍職人員及「新舊制混合」屬「舊制部分」,每年由國防部依法編列預算,由退輔會按時發給所有舊制退休的軍職人員,沒有任何破產的問題,並據此發布「軍人退撫基金不會破產」的黃復興通報。 輔導會隨即在其官網上發布:特別澄清「軍人退撫基金」,本會並非主管機關,亦未曾透過黃復興黨部發表任何意見。目前退伍軍人退休俸均正常運作,如期發放,未來政府一定會妥善處理,維護退伍軍人應有之權益。 雖然結論是ㄧ樣的~未來政府一定會妥善處理,維護退伍軍人應有之權益。我們也可以體諒退輔會是行政機關,不適合跟黨部有過多牽扯,但是,退輔會無須輔選,黃復興要輔選。 現行法令規定退休軍職人員的「舊制年資給予」,每年由國防部依法編列預算支應。但是,新制的「軍人退撫基金」由銓敘部管理,明定:應由基金檢討調整繳費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建議: 請行政院正式出面澄清退撫新、舊制的差異,並述明: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不會破產,切勿讓錯誤訊息蠱惑。
※參考: 一、與先進國家相比實在是少的可憐,只有百分之二十的支出,被汙衊為百分之六十,主管機關放任流言傷人,拒絕出來澄清。引起全體軍公教人員無謂的恐慌,甚至被指責是國家財政破產之元凶。 二、銓敘部聘請之對基金潛藏負債評估人員,每次均以不正確之假定與數據,得出錯誤結果。 三、人事總處每每以各基金即將破產的言論,恫嚇軍公教人員,營造政府部門施政無能之錯誤訊息,使所有軍公教無論現役及退休人員,終日惶恐不安,居心叵測。 四、九合一選舉大錯已鑄,2016尚來者可追,如果不思亡羊補牢之策,任由不當言論繼續傳播、發酵,則殷鑒不遠。 五、政府部門政策造成基金不足以支應,以軍人退撫基金為例,因為國防裁軍政策,將國軍由原45萬人規模縮減為21萬人,自然導致繳費人遞減,支付人數日增。這問題是政府部門造成,並非現役或退役人員沒繳錢或少繳錢造成。現役軍人繳再多錢也不足以解決問題。 六、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違法行政,監理委員監審失職;加上金融風暴政府為救股市,投入退撫基金虧損1300餘億元,責任歸屬為政府部門無庸置疑,依法基金管理、運用、投資、審議、監督,都是政府的責任,管理失能,投資錯誤,監督無效也是政府的責任,不是軍公教同仁的責任。 ※法有明文規定: 退撫基金管理條例第八條:本基金採統一管理,按政府別、身分別,分戶設帳,分別以收支平衡為原則,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全數撥為基金。如基金不足支付時,應由基金檢討調整繳費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既然法律明定,基金不足支付時,應由基金檢討調整繳費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則基金自然沒有破產之虞,我們要檢討的是政府主管機關是否依法編列預算補足差額? 一、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這句話翻譯成白話文就是說,除非政府崩盤,基金不會破產,政府應該負責最後的支付責任。 二、政府相關部會應迅速站出來澄清,不要讓軍公教成為全民公敵,變成拖垮退撫基金的罪人,已經絕望多時的軍公教朋友承受不起一再的踐踏,我們想歸隊卻找不到旗幟,我們想團結卻一再被羞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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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