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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業詐欺罪應修法給與判無期徒刑遏止詐騙案件
2011/01/03 22:12:08瀏覽363|回應0|推薦0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提案,為遏阻職棒簽賭打假球歪風,對打假球者加重刑法,而立法從嚴只處罰到球員,加重刑罰只在嚇阻球員打假球,但打假球有幕後黑手脅迫問題,仍難有效根除打假球的問題,而且打假球案並沒有影響到全國人民.

但現今醫生詐領健保費案嚴重影響到人民的血汗錢,確沒有立委要提案修法加重刑罰遏止詐領,如此就可看出立法委員有在為全國人民權益修法嗎?還是只是為了少數有權有勢的人修法案(96年減刑一半就是因為立法委員邱毅需服刑,所以當時提案減刑一半且不論殺人或傷害案都可以減刑一半,所以當時有邱毅條款之稱).

台灣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使政府成立165反詐騙專線,但詐欺罪都輕判,要修法提高打假球球員刑罰不如修法提高常業詐欺罪無期徒刑,遏止所有得詐騙案件,才是全國人民百姓都受惠.

但爸爸與我向行政院長ˋ總統ˋ國民黨立委紀國棟以及民進黨簡肇棟立委陳情修法都沒有理會,當權者只會為自己的利益而修法案,那會管人民的死活呢?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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