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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7 20:58:03瀏覽197|回應0|推薦0 | |
今日在公司收到市政府函 其實這不陌生因為前年我也收過一模一樣的機密公文 主要就是說公司網站違反某條例需要在20日內行文至市政府 否則將會開罰 前年我收到此文打電話去市政府問 結果執行人員說只要寫封公函說已改進即可免除罰鍰 所以我就依照市政府人員的話寫信去表示已經立即改進 沒想到這竟是市政府的欺騙伎倆 他們立刻就以這封公函當作證據說既然已承認確有此事 當然要開罰 因此就被市政府硬生生罰了十萬元 簡直跟詐騙集團差不多的騙財伎倆 實在令人寒心深感憤怒~! 沒想到今年又收到一樣信函 又說網頁比例不符合條例 而且硬框說公司網站有販賣行為疑慮 實際上他們根本就沒有徹查清楚 如果點選進去會發現購物車是沒有購物效用的 但是市政府人員不僅沒有查清楚就隨便發公文要罰錢 甚至還說市政府可以直接罰錢要不要改正是業者自己的事 他們不管後續 根本就是死要錢的強盜集團 假公權力行強盜之實的詐騙集團就是我們偉大的市府團隊 卻沒有任何媒體敢披露這些坑害市民和業者的政客和公務員 嗚呼哀哉~悲也~慘也~!台灣人民之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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