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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司機驚爆:曾連續一個月上班 天天都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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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司機驚爆:曾連續一個月上班 天天都超時

2017-02-21 14:17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報導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延燒,士林地檢署今天上午傳喚蝶戀花旅行社的兩名司機作證,賴姓司機步出地檢署時,向媒體表示,他天天都超時上班,曾經有連續上班一個月,老闆周比蒼叫他上班就上班,但是他抱著「遊山玩水」的心態,當作出去玩,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好。

檢察官持續傳喚蝶戀花旅行社的遊覽車司機,主要詢問司機出勤班表、給薪方式和獎金制度等情形,釐清司機是否有過勞問題,但尚未查出周比蒼有強迫司機上班開車的狀況,並釐清是否每個司機都沒有納入勞健保。

賴姓司機透露,遊覽車的維修都是老闆周比蒼出錢,司機們再拿去維修廠修理,車體都很老舊,換的都是中古的零件,「20年的車子用15年的車體零件」一開始開當然會有些不穩,但一有問題就換零件,就漸漸改善,「坦白講vovle品牌的車零件很貴,用中古零件也無可厚非!」

檢方目前初步已確認事故駕駛康育熏自1月27日至2月9日間連續上班,除夕至初五領取原日薪1800元和500元茶水費雙倍薪酬,僅2月10日休息。與旅行社所提出的班表吻合,解剖報告也排除康體內有酒精或藥物反應。

據了解,若周比蒼強迫司機連續出勤上班,例如威脅「不開車就開除」等,導致司機過勞發生車禍,那司機可能就有所謂業務過失致死的因果關係,反之若沒有強迫問題,例如加班會有獎金等制度,司機上班屬自願性質,周比蒼要轉業務過失致死的被告機率就會降低。

蝶戀花創辦人周比蒼雇用司機指出,曾連續一個月上班。資料照片/記者李承穎攝影
蝶戀花創辦人周比蒼雇用司機指出,曾連續一個月上班。資料照片/記者李承穎攝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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