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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專家:美退出TPP 等於給中國大禮@@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 Wiki
2017/01/14 18:23:46瀏覽52|回應0|推薦0

 

@專家:美退出TPP 等於給中國大禮@

2017-01-14 13:18聯合晚報 華盛頓記者張加/13日電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貿易代表傅洛曼(Michael Froman)今天對候任總統川普主張退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表示,退出TPP將是給中國大陸一份大禮。

對於美台貿易關係,傅洛曼指出,美台之間還有尚未解決的貿易問題,包括豬、牛以及其它難以進入台灣的農產品等問題,鼓勵新政府繼續嘗試消除這些障礙。

傅洛曼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是否與川普提名貿易代表賴海哲(Robert Lighthizer)談論過美台貿易關係,對其未來處理美台貿易關係有何建議?傅洛曼表示,雙方尚未具體談論過台灣。

傅洛曼說,歐巴馬政府的政策與過去數十年一致,與台灣進行貿易與投資協議的磋商,也談論如何解決一些顯著的貿易問題。美台之間,仍有許多貿易問題,關於豬、牛和其它難以進入台灣的農產品等

傅洛曼指出,當然鼓勵新政府繼續這些工作,嘗試消除障礙,並且以符合之前政府採取的方式維持雙方關係。

傅洛曼出席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全球貿易的未來」論壇指出,美國很難一面對中國大陸強硬,卻同時退出TPP。如果TPP不以某種形式向前發展,對美國而言,不僅失去實質的經濟效益,也損及美國在全球和區域的領導地位。

他表示,不明白為什麼任何總統或政府,會想把關鍵主導權交給中國大陸,認為中國大陸為區域制定規則,會比美國更好,這將造成非常有害的後果。

傅洛曼說,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都曾表示,如果TPP不向前發展,對美國在區域領導的可信度,將造成巨大傷害。這會創造一個讓中國願意填補的空白,甚至美國最親密的軍事夥伴,都將感到需要加入他們陣容。

傅洛曼表示,中國大陸在亞太地區有區域戰略,包括一帶一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等,甚至南海也是其中一部分,這使他們在區域非常強而有力,能當家作主。

傅洛曼表示,美國不打算取代中國大陸,但美國也應該與區域交流,這個區域有美國的盟邦與合作夥伴,這可以使他們的關係與市場變得多元,不會過度依賴一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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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ShiBaLa 發表於 2017/01/14 15:21:19 # 1樓
 
 
蔡區長讓日本核災食品侵襲全台!

【日本台辦蔡英文要進口日本核污食品給台灣人吃】
蔡區長在忙什麼?享六萬御廚美食、2500萬豪車換五次!
剷除異己、虛立官位、貪贓枉法、進口日本核污食品、進口瘦肉精美牛!
無恥貪污犯活蹦亂跳 張牙舞爪 到處趴趴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VMn4XAAmNs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SCVEwxPIIU

【蔡區長的台灣主權政績】
(一)由過去【中華台北】降格成現在的 【中國台北】深化喪權辱國!
(二)由過去【一中各表】降格成現在的【一中】深化喪權辱國!
(三)國際會議以前還能走進會場;降格成現在的【連會場都進不去】!
(四)美國務院聲明【美國仍信守一個中國政策】!
(五)日本蓮舫認同「一中」!
(六)中菲關係回暖 杜特蒂:向美國說再見!
台灣主權不進反退!

「南向」?台灣跟這些南向國家都沒邦交,他們和中國卻有邦交!
真能行,蔡英文家族為何不先示範大手筆南向投資?
【台灣經濟崩盤、蔡英文民調探底、南向虛無飄渺、雪崩式斷交】

台灣人慢慢享受!
(歡迎轉貼)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 Wiki

(Trans-Pacific Strategi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
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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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泛太平洋夥伴關係高峰會,跨太平洋夥伴關係之九位與會國家領袖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議長。
條約類型 貿易協定
草案日 2015年10月5日[1]22222[2][3][4]
簽署日 2016年2月4日
地點  紐西蘭奧克蘭22
生效日 未強制
條件 全部成員國家批准
[註 1]
簽署者

12個成員

已批准國
保存於  紐西蘭
語言 英語、西班牙2語及法語
[註 2]

跨太平洋夥伴關係英語: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縮寫TPP),全稱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英語: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亦譯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是由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成員發起,從2002年開始醞釀的一組多邊關係的自由貿易協定,旨在促進亞太區的貿易自由化[5][6]。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第一條一款三項(Article 1.1.3)規定:「本組織支持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促進自由化進程,達成自由開放貿易之目的。」[7]

歷史沿革

2005年5月28日,汶萊智利紐西蘭新加坡四國協議發起泛太平洋夥伴關係,當時正與其他五國磋商,包含澳洲馬來西亞秘魯美國越南,原先並不大的貿易經濟圈在美國加入後,重要性迅速提高。

2010年11月14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高峰會的閉幕當天,與會九國同意美國總統歐巴馬的提案,將於2011年11月的亞太經濟合作會議高峰會完成並宣布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綱要。[8]同時,美國積極與東南亞國協各成員國進行協議[9],重申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將匯集整個太平洋地區的各經濟體,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能成為一個統一的貿易體[10]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可能整合亞太的二大經濟區域合作組織,亦即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東南亞國協重疊的主要成員國,成為亞太區域內的小型世界貿易組織[11]

主要內容[編輯]

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協定是一個綜合性的自由貿易協定,包括了一個典型的自由貿易協定的主要內容:貨物貿易、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措施、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服務貿易、智慧財產權、政府採購和競爭政策等。

談判回合[編輯]

2013年歷次TPP談判回合之重要內容、主要爭議議題、談判進展:[12]

談判回合召開時間會議地點談判重要內容與進展
第16回合,P11 2013年3月4日~13日 新加坡
  1. 關務、電信、法規一致性(regulatory coherence)與發展等議題已取得良好進展,後續談判回合將不再對此四項議題進行談判;
  2. 服務貿易、電子商務、SPS措施、技術性貿易障礙與政府採購等五項議題將持續進行談判;
  3. TPP成員國對智慧財產權、環境、競爭政策與勞工等四大爭議議題的立場仍有差距;
  4. 市場進入貨品關稅減讓或服務業開放承諾清單正進行談判與彙整工作,尚未確定消除關稅時程之貨品稅項仍多達1,000項。
第17回合,P11 2013年5月15日~24日 秘魯利馬
  1. TPP成員國在TPP貿易部長會議的指導下,針對部分膠著的談判議題尋找突破方案;
  2. 目前TPP在29章議題的談判進展方面,包括服務業、政府採購、SPS措施、貿易救濟、勞工與爭端解決章節已有具體進展;
  3. 在技術性貿易障礙、電子商務、原產地規則、投資、金融服務、透明化、競爭政策與環境的法律條文諮商部分亦有斬獲;
  4. 智慧財產權、競爭政策與環境等議題進展較為緩慢;
  5. TPP談判代表在建立有關工業產品、農產品、紡織品與成衣、服務與投資,以及政府採購之全面性套案(comprehensive packages)部分,亦有進展。
  6. TPP成員國於本回合談判中也討論有關如何能順利將日本整合進入目前正式回合談判之方案,預計日本將可順利參與2013年7月在馬來西亞舉行之TPP第18回合談判。
第18回合,P12 2013年7月15日~24日 馬來西亞亞庇
  1. 日本已於2013年7月23日順利加入TPP談判,正式成為TPP第十二個成員國;
  2. 各談判小組已分別就市場進入、原產地規則、技術性貿易障礙、投資、金融服務、電子商務與透明化等專章之法律文字中的廣泛技術性議題,達成一致意見,這些法律條文將成為管理TPP各國貿易與投資關係之行為規範;
  3. 部分具爭議的談判議題如智慧財產權、競爭政策與環境等亦發現可望有所進展的共同立場;
  4. 各國談判代表也朝建構一份具備企圖心的市場進入套案努力。該項具備開放企圖心的套案將為TPP國家各自之工業、農業、紡織品與成衣、服務業及投資與政府採購等部門,提供市場進入機會。
第19回合,P12 2013年8月22日至30日 汶萊
  1. TPP各國貿易部長針對包括目前剩餘敏感及挑戰性議題的可能解決方案,與在最終談判中的議題談判順序等問題,探討如何發展出一項彼此都能接受的套案;
  2. TPP各國談判代表在各國部長指導之下,分別就市場進入、原產地規則、投資、金融服務、智慧財產權、競爭政策、與環境等議題,進行相關技術層級之談判工作;
  3. TPP各國談判代表亦針對市場進入相關議題,如貨品、服務、投資、金融服務、商務人士暫準進入與政府採購等討論開放套案;
  4. TPP成員國在本回合談判持續針對勞工專章尚未解決之議題進行磋商;
  5. 技術性貿易障礙、電子商務與法律議題等部分談判工作小組,因在舉行談判會議前需額外時間供各成員國進行內部諮商,因此本回合並未召開談判會議。

協定成員[編輯]

  簽署國
  潛在未來成員
國家/地區狀態時間
 汶萊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智利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紐西蘭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新加坡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美國 將退出[13] 2016年2月4日
 澳洲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秘魯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越南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馬來西亞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墨西哥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加拿大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日本 已簽署 2016年2月4日

表達加入意願[編輯]

除下表之外,斯里蘭卡正在研究可行性。

 哥倫比亞 表示感興趣 2010年1月
 菲律賓 表示感興趣 2010年9月
 泰國 表示感興趣 2012年11月
 中華民國 表示感興趣 [14] 2015年
 大韓民國 表示感興趣 2013年11月
 印尼 表達加入意願[15] 2015年10月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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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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