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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季後賽(NBA Playoffs) 說明
2013/04/14 15:33:18瀏覽609|回應0|推薦0

NBA季後賽(NBA Playoffs 說明

一般人都知道在四月例行賽 之後 東西區取前八名進決賽 但如何選取則不甚了然


賽規改革06-07賽季之前,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為:排名1-3由3個分組的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4-8則由其他球隊按排名排列。

關於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一直存在著爭議。

由於一個分組的亞軍可能比其餘2個分組的冠軍成績還要好(即是一個分組的冠亞軍同時亦是聯盟的冠亞軍)。如果排名1-3隻由3個分組的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4-8則由其他球隊按排名排列。那聯盟冠軍便是第1種子,聯盟亞軍便是第4種子。只要兩隊球隊於首輪晉級便會於第二輪對陣,對於這兩隊球隊來說會晉級會比較辛苦及不公平。

這個問題於2006年NBA季後賽的西區出現。聖安東尼奧馬刺和達拉斯小牛皆是西南組球隊,亦是聯盟的冠亞軍。他們於第二輪便要對戰。而且西北組冠軍丹佛金塊,成績不及第4、第5、第6、甚至第7種子。但卻位於第3種子的有利位置。最後,NBA便進行賽規改革,確保聯盟中成績最好兩隊於聯盟決賽之前不會對戰。

自06-07賽季之起,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為:排名1由最好的榜首球隊獲得,排名2-4由2個分組的榜首球隊和最好的非榜首球隊以成績排列,而5-8則由其他非榜首球隊按排名排列。

比賽形式季後賽實行七戰四勝制,每支球隊將與對手最多進行七場比賽,最先贏得四場比賽的球隊將進入下一輪,而敗者被淘汰。由於比賽共有4輪,因此此種比賽形式稱為7-7-7-7(2003年以前為5-7-7-7,2003年起為7-7-7-7)。

主場優勢由於多數球隊主場比賽成績遠勝作客,因此每個對戰中,例行賽成績較好的一隊有主場優勢。所以,如果一個分組的冠軍例行賽的成績不如另一個分組的第三名,這個冠軍還會是第四名種子隊,但和那個第三名(假設是第五名)進行季後賽時並沒有主場優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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