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不寫東西都幾乎要爆炸了。
最痛苦的有時候不是一直往裡面深挖,像是老師說過的尼采,或是柏拉圖;大多數的時候,我覺得所謂的痛苦是把裡面的東西一直一直納入自己的一部份,然後沒有機會留下來。
人從來沒有想過書本還有紙張的重要性。至少,我看過的好些東西中,沒有用太抽離的角度去理解這兩樣驚人的發明對於人類的重要。不過,也許正因為重要的讓人無法分離,就像語言之於我們日常生活的不可分割,於是我們很難用一種幾乎是超脫的方式去理解書寫還有書本這種東西。
想來,如果,我們從未發明過書寫,或是從未發明過記錄書寫的方法,那所有的心靈就真正全部鎖在孤獨之中,只能透過很貧乏的語言,還有人類有限的移動能力,去一個一個的進行面對面溝通。
從某種角度來說,對吧,這是一種好的方法,一種代代相傳,夠親暱的方式。
不過,站在今天自己的立場中,如果我畢竟不能跟這所有人講著我心中的話,也不能在書本中找到跟自己一樣的靈魂,看對於一些情感在字裡行間被吶喊著,被吳噥軟語著。
我是個很耐不住孤獨的人,很難以忍受在人群之中找不到相對應的靈魂。
在高中以前,到了升大學之前,一再跟自己說著的,就是要自己一定要在畢業前交到女朋友。原因,倒不是證明自己,或是男子氣概那一類的事情,主要卻是自己打從心裡對於沒辦法找到伴侶的那種孤獨的感覺。
我常覺得自己身邊的人沒那麼愛擁抱,是一件令我感到遺憾的事情。高中的時候,有時候對於擁抱的渴望,會超越了很多東西,導致自己真的在極度興奮、極度成就感的時候,反而會無限的冷靜下來,想起了如果這時候自己跟身邊的人瘋狂擁抱該會怎麼樣。那時候,我還不甚理解涂爾幹的集體歡騰,當然也絕不會把這種東西跟社會、群體、宗教、圖騰想在一起,但我仍然會注意到跨年時大家用力擁抱,大力笑鬧的場景。那種時候,對那種,好像脫離生活的歡慶,對於心悸感覺的觸碰,感到無比的羨慕。
所以自己畢竟是個怕孤獨的人,怕孤獨因而導致沒有太多的自信,一旦別人在背後低聲講起了話,我就擔心起他們是不是又看到什麼令人發噱的畫面。
我曾經,真的想要跟每一個人做起朋友,於是我將我的臉化起妝。在每一個該有,不該有的場合,我都展開我大咧咧的微笑。如同高中第一天上課與我聊開天的Wilson,國三認識的Shirley,還有大學說著我的笑容令人愉快的宇晴,我有時候自己都忘了那種自己愛笑的時候,而回到一些卡片,故事,甚至是書寫裡,才能又想到那些時候。我不像大一時候看到的昊儀那樣愛笑,那樣開懷的感受身邊每個人的「好笑」,甚至把「好笑」兩個字彷彿枷鎖一樣扣在每一個人的形容詞前面,說著說著,自己都忍禁不住了起來。
我化起了「笑容」這一個妝。
我表演著一個善良,可愛,甚至是樂觀對人的人。
說起來,這也都只是在所有人之中,努力找到一些可以信任的表情,可以深信的幾句話。
想要趕快在自己不熟悉的場合,找到一個如果做錯事情,只會拍拍肩膀,然後說:「我懂啦!」這種人。
想要趕快在生活已經困頓之際,可以看到一個人,默默的收拾自己的情緒,然後默默的離開。
這種人。
於是,有時候我表演,有時候我假裝。
故事說的有點左了,今天應該是要說書寫的故事才是。
幾天下來都在閱讀,對於口味也開始偏頗了起來。倒不是自己還只是只能吃喝著社會科學類的文字,但對於一些濫寫浮寫的文字,感到無比的不耐。
我倒不是像許多人輕賤小說,獨厚巨著、經典,或是有些哲理的書。對我來說,有時候閱讀歷史故事,比鑽進社會學理論的書,要有趣百倍,即使我自己還沒有想過要選擇歷史當作一條路。有另些時候,看九把刀東說西說自己的故事,或是虎爛一些槍砲雷電吸血鬼,比社會在紙上麥當勞化還要讓人興奮不已。
不過,對於一些,假裝是學術的書,但是卻難以咀嚼的文字,就讓人很難以接受了。
像是寫著男女的美醜,像是「專業裁判」在電視上自以為式的指導人們的歌唱,才藝,甚至是長相時,那種令人憎惡的嘴臉。這些書,不看也罷!
說起來,書就像是人的靈魂的延伸,是一些情感表演的大舞台小舞台。有些人,想盡辦法在字裡行間吶喊,或是很用力的,把自己的一些生命經驗藏在字裡行間裡。像是讀著< 我當黑幫老大的一天>,幾乎很難不為那種社會學家與現實田野之間的衝突,感到深深的喟嘆。
像是,讀著< 飢餓遊戲>,我幾乎都可以聞到競技場上將我皮膚燒焦的電壓,還有熱帶叢林裡飛馳的弓箭、刀鏽的味道等。然後不得不接吻的那些時刻,男主角(主角是女主角)喉頭那種不自覺的抽動,把不滿與嘴角的不甘心全部吞回肚子裡。
像是,讀著< 一個人住的第5年>,看高木直子日常的小生活,看普通的小中產女孩,如何到大城市,變成流動的工人。唯一跟馬克思講的故事不一樣的是,這時候上層結構,像是意識型態,像是對於「夢想」這種宗教的信仰,這時候反而主導了她的生活,使得這本書變得輕鬆詼諧,甚至不是讓人泛淚而是可以一讀再讀。
我常驚訝自己的讀書可以從漫畫到社會學,最近甚至自己又很用力的看起溫伯格的書,又很貪婪的借起幾本書,興起想要讀懂物理學的念頭。
對於自己的閱讀,我從沒有好好想過,只是很一般的當作自己的興趣,就像每個人在自我介紹不免俗的談一下自己的閱讀興趣與日常生活。「閱讀」像是一個帶有正當性的標籤,悄悄的貼在每個中產階級的孩子身上,或是經過大學洗禮的生命之中,我們都不免將一些大大小小的文字註解在我們的言談之中,像是引用一下康德,引用一些涂爾幹,或是講一兩句蕭伯納的:「人生有兩大悲哀--其一是得不到,其二是得到了」之類的。
我自己有時更偏好在生活之中扮演全知全能的孩子,愛跟別人談起好多好多事情的道理,像是Big Bang Theory裡的Shelton。
朋友有時候笑我傻,之芃更多的時候說我是書呆子。
而我今天認真的想起來,其實,我在意的都是這些作者所講的一些話,對我所引起的一種震動。
其實對於他們的問題才是真正的好奇,對於,他們這些人對於世界問的問題在真正的很感到興趣。偶爾,看到一兩個人,對於這個世界跟我拋著一樣的問號,我都會感到無比的欣慰。
就像,升大學那一年,自己憤恨怎麼從沒有人可以告訴我,交女朋友,是怎麼一回事。
為何身邊的情侶從沒有告訴過我。
像我這種依賴閱讀來解決孤獨感的人,其實很需要,千千萬萬的書,繼續在這個文明之中出版下去才對。
噢親愛的請別怪罪我沒頭沒腦的結尾。
這個世界還有得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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