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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2 11:18:49瀏覽1109|回應0|推薦0 | |
眷村是台灣社會中相當特殊的一個社群,在台灣多元的社會中,眷村及眷村人民的生活方式已形成了次文化, 成為台灣歷史及台灣文化的一部份。在國民政府撤退至台灣時,六十萬各軍種部隊進駐台灣各個軍事要地, 在倉皇急促轉進下,來台軍人隨駐地安置在營房內,眷屬的安置則顯得窘迫, 無法安置在日遺營房或隨部隊移動的軍眷,大多暫住學校、寺廟、農舍、牛棚等, 並有自行圍地搭建簡陋空間等臨時容身之所,當時因隨時要反攻大陸,並無久居打算。 嗣後因管理上的需要,逐漸發展出「眷村」,台灣眷村的這種「被迫型政治性人口移轉」, 其形成與發展皆有特殊性的背景。 為了廣泛安置隨行的六十萬大軍,因此廣設軍人眷屬住宅,也造成了所謂的「眷村文化」,俗稱「竹籬笆的文化」。 高雄市在左營區、小港區及高雄縣鳳山市,都有大量眷村的設立。 有關眷村的生活方式、建築景觀及人際關係的種種,不僅是民國38年以後,六十萬大軍在台灣的真實生活寫照, 眷村的變遷也是台灣五十餘年來重要的歷史發展進程。 現今台灣已是多元化社會,眷村的發展在過了近60年後的今日,亦已隨著第一代隨政府來台的軍人而逐漸消失中; 然而這民國以來最大規模的人口轉移,已成為台灣歷史不可抹去的一部。 因此,黃啟川主張基於尊重族群文化,保留台灣記憶,應有以下作法: (一) 基於尊重歷史之客觀性,宜對眷村做普查及進行耆老訪談及口述歷史工作。 此部分可以由國防部協助,由地方政府民政局或文獻會主導。 (二)由中央政府設立眷村文化園區:當眷村改建時,為美化建築物及環境, 營造整體環境優雅美觀,從優考量公共藝術設置事宜,以提昇生活品質, 因應時代潮流趨勢,故應擇地設立文化園區,以符合歷史記憶及都市美觀等多方面要求, 並且和原住民、客家等文化園區相提並論,以尊重族群之平等。 (三)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國家為考量對人民保護照顧之需求及國家財政等社會政策考量, 制定法律,將福利資源為限定性之分配。無違憲法所保障之平等原則, 所以進一步依照現行需要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四) 高雄市政府應在左營區及小港區設立「眷村博物館」:由市府編列預算,並爭取中央補助, 至少設立二所眷村博物館,以進行保存眷村文化之工作。 此建議啟川也已經於95.3.24國防部長李傑到訪時將此意見呈給李傑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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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