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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修了
2010/12/15 00:00:30瀏覽194|回應0|推薦4
在籃球場上常常會遇到籃球跑到球場外面來,遇到這種情形我都會主動的把球撿還給他們。

在做這種事情的時候,心中所想的只有如何去幫助他們,而不會有其他的非分之想。

今天又看到了一則令人氣憤和無奈的報導,心中深深的感覺到這個社會真的是病了。

民法中的留置權的規定,原本是希望大家發揮拾金不昧的精神,把遺失的物品還給著急的失主。

現在卻變成某些人用來威脅失主的把柄,這樣已經本末倒置的法律,為何到現在還不去修改呢!?

到底還要發生多少這樣的事件,那些立委大人們才會從睡夢中清醒。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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