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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23:42:52瀏覽167|回應0|推薦4 | |
那天要準備過馬路的時候,發現在左邊的服飾店前,有二個女生站在機車旁邊,一個警察在那寫著單子。 這時右邊的便利商店前,一個警察手裡拿著DV連著腳架,旁邊的一位先生不知道跟那警察說些什麼。 看起來像似在跟警察大人訴說他是冤望的,而那個警察指指左邊那二個女生,一副看起來不大鳥他的表情。 這就是台灣人的習性,不管是警察還是一般百姓,只要是沒人盯著他,對於守法就會產生暫時的失憶症狀。 直到躺在錢包裡的小朋友悄悄的不見了,或是某位警察大人的豐功偉業,被媒體拿來歌功頌德的時候。 這時腦袋才開始運作了起來,也驚覺到原來還有守法這件事,但是這個時候小朋友和前途已經是一去而不復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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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