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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1 23:58:44瀏覽432|回應0|推薦4 | |
當初之所以會來到這個地方,是因為夢夢Online的代言人夢夢,在這裡新開了一個部落格。 那時候在回覆夢夢所發的文章時,卻發生了不是Udn會員,不能留言的問題。 為了能夠留言,只好做那個千篇一律的工作,把該填的資料給填一填。 申請好會員資格後,本來就打算把這個地方給空著,偏偏Udn祭出一條嚴苛的規定。 【一年未登入則列入網路城邦失蹤人口】,為了不要被當作是失蹤人口,只好把計畫改為每個月發一篇文章。 就這樣寫著寫著,發現這裡感覺還真不錯,令人有種舒適的感覺,一切都很簡潔,沒有過多華而不實的功能。 於是就決定在此落地生根,好好的經營這間小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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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