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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台灣人也會像李波一樣「被失蹤」
2016/01/07 22:39:47瀏覽402|回應0|推薦2

哪天台灣人也會像李波一樣「被失蹤」

2016-01-06 【顧爾德專欄】新新聞

「他說在香港哪會有問題?街上那麼多人,怎會突然抓人?他總是說:『如果桂民海沒去泰國就不會出事。』」這是香港失蹤的書商李波的妻子高蔡嘉蘋,接受端傳媒訪問時說的話。桂民海是李波的同事、合夥人。

一家書店五個人「被失蹤」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晚上七時,李波在香港失蹤了。在他失蹤前,他們夫妻與人合夥的巨流文化以及旗下的銅鑼灣書店,去年十月間連續四個同事桂民海、呂波、張志平與林榮基失蹤了,三位在廣東、一位在泰國失蹤。銅鑼灣這家二樓書店,以販賣在中國被禁的政治敏感書籍聞名,對這類書籍最感興趣的是來自中國的旅客。

巨流銅鑼灣的五位老闆、員工不是第一批「被失蹤」的香港出版人。一三年晨鐘書局的姚文田、一四年政論雜誌《新維月刊》與《臉譜》的王健民與咼中校,都在深圳被中國警方帶走。而李波則是首位在港「被失蹤」的。

王健民與咼中校來自中國大陸,但都是香港永久居民,王還持有美國護照;桂民海也來自中國,但有瑞典國籍,而其他都是香港居民。

以前,一張香港永久居民證有如隔離中共侵擾的護身符,如今不然。姚文田被以走私數萬元港幣的化工產品為罪名逮捕,檢方控訴他多次走私累積金額上百萬元 ~ 如果這個罪名成立,那麼每天進出香港的大半中國水貨客早被抓了!還需要勞駕香港本土派發動「光復運動」抗議水貨客?

姚文田被判十年重刑,真正原因不是走私,而是他計畫出版流亡作家余杰的《中國教父習近平》。

出版品涉及習大大而惹禍

王健民與咼中校則被關了一年半後,才於去年十一月受審,罪名是在內地印製、銷售非法出版品。其實他們只是在廣東編輯、排版雜誌,而這些雜誌主要是在香港賣。檢警只是掌握了王健民寄了雜誌給八位朋友,其中一位還是贈閱的。如今,王、咼兩人命運還未決。

不進大陸留在香港,就不會被羅織罪名逮捕了吧?李波的例子告訴你:「錯了!」把沒有隨身攜帶回鄉證(港人的「台胞證」)的書商「運」進深圳「配合調查」的人,才是真正的「走私犯」吧!

與姚文田、王健民與咼中校一樣,出版人皆因言賈禍,巨流五人也都是。據香港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引述熟悉書店人士的話,銅鑼灣書店將出版一本書,涉及習近平年輕時的情人,何俊仁說;「我曾聽聞有人勸他們不要出版這本書籍。」

曾因台灣間諜罪名蹲了中共三年苦牢的香港文匯報前副總編程翔說:「如果可以這樣做,根本不需要二十三條。」

一國「兩制」的界線消失了

二○○三年,六十萬香港人上街抗議,反對港府依《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訂定子法,以具體規範違反國安罪行。去年年中,中國通過《國安法》,其中四十條明列「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香港人憂心中國會在港實行這部法律。當時中國人大信誓旦旦,只有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十二部全國性法律才會在香港實施,不包括《國安法》。港人鬆一口氣。

也許一向以法治傳統自豪的香港市民壓根也沒想到,中國根本不需要在港立法,公安、特務就可以入境逮人。

也許港人會後悔。當年若有二十三條立法,至少人還是在香港法院受審,香港法院也還有終審權。如今,人好端端在特區香港都可以被「走私」進祖國內地,你還能期待習近平口中的「依法治國」會成真?

一九八九年的六四事件後,香港人遊行抗議,組織「黃雀行動」到中國內地救人,中國沒到香港抓人 ~ 畢竟當時還是港英政府。九七回歸後,反二十三條、反國教讓數十萬人上街,北京忍住。從江澤民到胡錦濤時代,中港一國「兩制」至少還有個界線。即使雨傘運動百萬市民上街時,一度傳聞解放軍要登陸香港,畢竟還是傳聞。

如今,一國「兩制」這條線不見了。

對於李波失蹤,香港特首梁振英在記者的追問下說:「內地執法人員在香港執法不能接受,因為不符合《基本法》。」不過,沒有「內地執法人員」承認在香港抓人,港府也沒轍。沒有人會期待「六八九」敢大聲向北京抗議。

猶如當年台灣「江南案」

李波事件讓人毛骨悚然。就像李波曾信心滿滿地說:「街上那麼多人,怎會突然抓人?」如今,這個大家對香港「一國兩制」最起碼的信心都不存在了!

今天發生在香港的事,猶如三十二年前台灣情治單位派黑道到美國制裁雙面諜江南(劉宜良),無視主權疆界闖入別人家殺人。江南也是因寫《蔣經國傳》賈禍,但主要是情治單位暴走、私下制裁不守江湖規矩的叛徒,蔣經國可能不知情;而香港卻是平民百姓、出版商被中國公安特務「摸走」。事情鬧到國際皆知,但習大大還是沒說話。

台灣人別以為事不關己。過去,和香港一樣,台灣人在中國境外若有「不維護國家主權」言行,進入中國可能被逮;如今,誰保證你在維多利亞港前看夜景時不會被「請」回祖國「配合調查」?甚至,你在台北一○一前就會「被失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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