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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6 19:19:38瀏覽1374|回應0|推薦2 | |
亡者過世的那一刻起四十九天之內,家屬便需不斷誦持佛號,為亡者做佛事。家屬親友應以虔誠、恭敬的儘量參加。台灣喪俗深受佛教因果報應思想的影響,除依俗將亡者安葬之外,還要作七、作對年、作三年,乃遵佛制來報答父母養育之恩。作七依古制算法為自往生日起,每七日為一個七,作到七七四十九日為滿七。(例如:若在星期一往生,則以每星期日為作七時間。)作七以家屬齊聚念佛誦經為原則,若有緣可請法師領眾念佛及開示。 臨終關懷專線 080089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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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