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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選寄宿家庭及合夥人(二)
2008/06/30 03:46:03瀏覽462|回應1|推薦6

貝里斯這種地方就是物資缺乏,所有東西都要進口,很多人來這裡,都是很誇口的。但住一小陣子之後,你就會發現聲音變小了,因為樣樣受限制,樣樣不方便,都要靠人幫忙,要不,就是這裡卡住…那裡不通…還要低聲下氣去求老華僑幫忙,一般後果都不是太好。

話說林先生這邊,他匯三百九十萬是匯到A先生太太的帳戶,不是汽車公司的帳戶。現在破局了,林先生要告A先生吞了他的錢!怎告?

「你說你匯款給公司三百九十萬?那公司的帳戶上沒半毛錢!如何證明這間公司有你的股份?而公司倒閉沒賺錢是事實,你女兒當會計,帳都是她算的,現在公司倒閉,你女兒的帳沒交代清楚,就回台灣,我懷疑她跟魏先生捲款逃走!」當雙方公說公有理,婆有婆有理時,A理直氣壯如此說。

林先生當初全家是帶著女兒、兒子及孫子來的,他把他的退休金放在這個汽車公司投資之外,還透過A買一塊土地。是想讓兒子在貝里斯作生意用的(這是所有台灣人的大忌,總是認為土地便宜,蓋房子像台灣那樣方便,十個月就好?聽信老華僑的話相信很快就增值!)退休金就沒了!!

誰知會弄翻? 汽車公司還在蓋,暫時的辦公室是先向A租的,看人臉色,車子已經進來了,工作人員都就位了,但公司還在蓋。業務是開始跑了,但一間新公司剛開始當然要先打廣告,所以他們都是打試賣廣告,因尚未開幕(現在也不用開幕了)。但汽車已進來了,要不要賣?雖然股東們鬧得不可開交,生意還是要做的,我想車子是有陸續賣出去幾台,但也不夠賠得多。

林先生吵著A先生要退錢,A先生自己也放許多錢進去,他說做生意本來就有賺有賠,不賺錢就要拆夥拿錢,我哪有錢還他?我自己投資下去的錢,誰還我?要分錢我也要分錢,我又不是騙他們的錢,公司要請人,要發薪水。建公司又不是假的,錢都花下去了,怎麼拿回來?

林先生不服氣,告A先生。但後來才發現,證據少得可憐,要告談何容易?於是林先生就回台灣告A先生,但有用嗎?我是不知啦~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如果你們有打算要出國投資的人,請注意前置作業都做好了,例如白紙黑字寫合同,中英文對照,預防哪天翻臉,不用麻煩請人翻譯,還要認證一大堆事。要真的有投資公司的名號,再匯款到所投資的公司名下,不要匯到私人帳戶,查無實證!還有不懂英文的也不要隨便跟人合夥要不出事明明沒甚麼事也會自己嚇壞自己的。

A先生怎可能讓林先生告,而不出聲?他當然反制,他告魏先生及林小姐帳目不清,捲款逃走不上班。結果警察要送法院傳票給魏先生及林小姐時,把他們嚇壞了,(你們想二個高大的黑人警察到家裡找人,不開口說話就會把人給唬得嚇嚇叫!)林先生當然讓女兒先回台灣(其實到法院說清楚反而好些,趁機控訴不是更好?但林先生是不懂英文的,嚇都嚇死了),於是現在林小姐就被通缉了,以後林小姐也不會回貝里斯了。

後來林先生跟魏先生在這裡,跟A先生纏鬥了至少有半年吧?還是沒結果。反而進不了公司,最後兩人覺得待在貝里斯只是浪費更多錢而已,(請問住要不要房租?吃要不要餐費?)而人家在地的,有的是時間跟你耗…所以最後二人也傷心無奈離開貝里斯了。

而魏先生在A先生這邊無法渡,當然就找張先生一家出氣了。最後三名投資者都回台灣了~只剩老華僑繼續賣他的汽車…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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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lie221&aid=20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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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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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究竟誰佔便宜?
2008/06/30 05:01
老華僑嗎 ?
甜園樂趣之開始(julie221) 於 2008-06-30 08:30 回覆:
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