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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顏清標寄恐嚇信 李男判賠8萬定讞
2023/06/16 12:56:43瀏覽10|回應0|推薦0

7旬李姓老翁去年冒用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名義,四處寄送恐嚇信件,要求捐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子彈)」;顏清標求償精神撫慰金新臺幣80萬,二審判賠8萬,全案確定。

7旬李姓男子去年冒用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名義,四處寄送恐嚇信件,要求捐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子彈)」;顏清標求償精神撫慰金新臺幣80萬,二審判賠8萬,全案確定。(圖/顏清標服務處提供)

對此,顏清標透過文字稿指出,政論節目許多不實發言,誤導民眾,致生許多社會問題出現,有關機關應該針對這些政論節目上的不實發言與報導予以節制;賠償金額不論多少,都會捐給公益團體,幫助更多社會上的弱勢團體。

顏清標去年經友人告知,有以毛筆書寫並署名自己的恐嚇信件,內容「捐壹億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在外流傳;他緊急發聲明澄清並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調查,逮捕現年70多歲的李姓男子,並在他的太平區住處查扣犯罪用的毛筆、墨水、信封等證物。全案依涉嫌恐嚇取財、恐嚇危安等罪移請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臺中地院一審指出,老翁先後共寄發20次恐嚇信件,觸犯偽造文書、恐嚇取財等,最後從重依偽造文書罪合併判李男1年10月徒刑。另外,顏清標向李翁求償80萬精神撫慰金,一審判賠48萬。李翁認為賠償金額太高,上訴。

臺中高分院二審審酌,李翁年事已高又是中低收入戶,且是受電視政論節目影響一時失慮才犯案,判賠8萬。全案定讞。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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