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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為人母親及父親~~
2007/03/16 19:47:10瀏覽186|回應0|推薦4

老婆是拿來疼的,所以千錯萬錯都是自己的錯,不服氣嗎?
誰叫你當初追人家。

有一次已經高中的兒子不耐煩的頂撞了母親,母親氣得半死。

做父親的便約兒子一起出門散步。

兩人走了好久,父親一路上不發一語,兒子納悶。

一直到要進家門口時,父親拍拍兒子的肩膀,以男人對男人的語氣
說:『等一下進去時,給我女人一點面子!』

兒子驚訝於老爸用哥兒們的語氣對他說話,並因男人跟男人之間的義氣,從此對母親畢恭畢敬的。

所以,有的時候,父親這個角色還是頗重要的!

當我的小孩頂撞我時,我想告訴他,下列的事任選一樣,做到後,才有頂撞的權利:

1、連續3個月每吃完一餐就須催吐。《孕吐》
2、乳頭被別人吸到破皮達一個月。《餵奶》
3、肚子塞一顆籃球達 10 個月。《懷孕》
4、接受皮鞭抽打達 48小時。《生小孩》
5、十個月不能喝冰水、咖啡、茶。
6、五個月睡覺不能翻身。
7、十個月不能出遊遠行,不能跑跳。
8個月不能生病,要不,生病不能吃藥。
9、至育嬰室把屎把尿一個月。
10、晚上睡覺每二個小時起床一次,清醒30分鐘達一個月。

寫完上述 10項,我覺得當娘的真不是人幹的。

想起一個高中同學他說:『有一次頂撞母親,父親把他從椅子上踹下來,斥責他:【你媽是我捧在手心的寶,我呵護她,照顧她,對她輕聲細語,你憑什麼對他大小聲!】我的同學再也不敢頂撞母親了。』

各位爸爸:

當你的孩子很令媽媽生氣時,也許該您出面去和他談一談!

各位媽媽:

當你的孩子很讓你生氣時,請把這封信轉給爸爸,請他出面和孩子談一談吧!

別把氣積在心中,很傷的。

沒有所謂的幸福,懂得〝珍惜〞的人就是《擁有幸福!》

那大家懂得珍惜嗎!?!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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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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