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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06:22:59瀏覽1193|回應5|推薦56 | |
會發出警笛的車不外乎是消防車,救護車或執行任務的警車; 因為很危急,所以鳴笛要群眾讓路好讓他們可以快速抵達現場執行任務。 這些道理大家都懂,可是在台灣卻常常看到很多車子對警笛視若無睹,毫無反應,依然走他該走的路,行他該行的速。很多危急的病人無法及時送達醫院就死在救護車上。 在美國,當聽到警笛時,大家會不約而同的減速並閃到路邊暫停,沒有例外;很多時候甚至不知道警笛從哪個方向來,到底是在前方亦或後方?是您的車道還是對向的車道?但不管這些,反正聽到聲響了,一定要讓路,就算是綠燈也沒有人敢搶先走。 看到民眾這麼的自覺與守法總是非常感動,不守法的人看到這個情形也會有樣學樣。 為何同樣一個人在台灣時不守法來到美國就如此守法呢? 說來不足為奇,因為罰款太重了,重罰之下必然養成守法的習慣;除了罰款,後遺症也很多,要上交通安全課,不良駕駛記錄會增高保費,違規達四點還會被吊銷執照不能開車, 影響太大了,為了自身的利益不得不守法。 我的朋友黛安多年前開車遇到鳴笛卻仍照常行使,沒有減速或讓道,結果是拿到一張500多美元的罰單。她並非不守法,她只是不知道聽到警笛要躲閃。從此以後,黛安只要聽到警笛就嚇得手腳慌亂不知如何是好。 我聽到警笛也會心臟怦怦亂跳的,尤其走在內側道,一時也無法馬上轉到外車道,很擔心擋到警車。 最近加州通過一個交通法令,當警察在路邊執行公務(開罰單時),經過的車輛要換車道或減速通過。 很多人以為自己開得四平八穩的,毫無違規事項,就照原速從警車旁邊呼嘯而過,因而拿到罰單,原因是他們沒有改變車道或減速,對警察和車主有安全上的顧慮。 最近更有在車上不准看手機或摸手機的規定,只要摸一下或看一下手機就被認定你在使用手機,而造成分心駕駛,所以要開罰單。 美國警察是公權力的代表,看到警察你要畢恭畢敬不要裝瘋賣傻,他是不跟你開玩笑的。 他要你停車你就趕快停,不要亂動,也不可彎腰下去拿東西(他會以為你要掏槍而將你擊斃)。 有個中國人在自家門前喝酒,喝多了,一時興起,拿起拖把表演中國功夫,又喊又叫的,有人報警,警察來了,要他放下拖把,不知是喝多了無法自制,或聽不懂英文,照樣拿著拖把揮舞,結果被警察一槍擊斃。他的家人一直喊冤,但警察卻是無罪的,因為揮舞著棍子也對警察造成生命威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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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