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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08:49:50瀏覽2728|回應0|推薦30 | |
讀夜二專時,應徵上雜誌推廣一職。報到當天,公司播放「愛心」節目,報導本社救貧濟弱的事蹟,我開心以為找到好工作,可以邊打工、邊行善。 心理建設之外,也有前輩傳授應對進退的教戰守則,帶領我們挨家挨戶行銷,若不是秉持助人的善念,生性害羞的我,絕對無法向陌生人開口要錢。 除了家戶拜訪,也經常前往車站等人多的地方推銷雜誌。「邀請您來做公益,只要捐款成為會員,每個月都會寄送雜誌到府上,向您報告受助的孤兒及其他個案近況,可簽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或是以一斗米兩百元的方式捐贈。」這些話每天都要說上數十遍,或許是我們的態度誠懇,感動許多人共襄善舉,有時一天便有好幾萬的業績。 雖然帶領我們的司機大哥口口聲聲保證,說募集的善款扣除必要的行政費用後,其餘都會分配給孤兒院和貧苦人家,我仍滿腹狐疑,只工作了短短三個月,便自行離職。 不久後新聞爆發,才知道雜誌社根本不是公益機構,勸募的善款也沒有送達貧戶手上。我們這群無知的工讀生,原本滿腔熱血,一心想要助人,沒想到卻為虎作倀,成了詐騙集團的幫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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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