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8/15 09:24:09瀏覽225|回應4|推薦14 | |
一件客訴處理結案了 果然就是如我想的~~越南貨混台灣貨 於是打了電話給廠商業務部 要他們也私下去檢驗 這下換我發了一封言詞犀利 態度嚴正的通知給這家大廠... 我追敵不捨 再直接求證對方總經理 是否知道這事? 那是有損品牌等級 有損管理招牌的重大事件 因為~~ 大廠有所謂"階級客訴金額權限" 廠長的額度只有區區幾萬元 總經理的額度也不過十萬元 再多.....就得上報公司董事會議 所以~~ 層層下屬能埋葬異常就埋葬 能私下處理就不往上報 此客訴幾百萬的事件 雖然這家大廠最後承諾全數賠償補貨 我在意的是~~台灣人的榮譽心怎降格的如此厲害? 同行接單競爭與生存競爭 沒有這麼嚴重到需淪喪道德! 台灣還有什麼驕傲的武器與神采 跟其他國家拼搏?
客戶說我很厲害 能這麼的"扳倒大鯊魚" 如果沒有這樣勇敢的棄而不捨 這件事情會像往常"花錢還得吃悶虧" 一群廠商與會人仕 很遺憾未見到我的廬山真面目 我笑笑的說: 等下次再搞大一點 我會攜劍上門!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