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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思0621更
2015/06/14 18:28:27瀏覽59|回應0|推薦0
這幾年來社會好些案件無差別殺人及屁孩打架時往死裡打。想起十五年前,曾經友人想介紹一個網咖的案子給我,當時網咖正流行。案子不小,還說風險不大。但我沒三秒就回絕。一來我沒人力;二來這位友人交情不深,雖然還算老實不至想害我,但怎知他的風險判斷;三者,我想會害了學生不讀書,造孽呀。我知道總有人會去做,但就是不想出自我手。

原來還不是那麼簡單只是害了學生不讀書,打打殺殺的遊戲中會漸漸失去人性。就像"見其生不忍見其死...."一樣的道理。觀察一個人真是要看長期各方面的行為,不是因為文青就人格高尚,色鬼也一堆。不小年紀的導演或者藝術人士,好些人不都有一些不檢點或者非理性的行為。有些差別在有沒有思考的能力。3C產品整天滑來滑去,人云亦云去按讚不讚,簡短的直接反應從不在腦裡繞一下。耐心寫部落格真是很大不同的行為模式。

離題了。現在回想起來我好像年紀漸大纔愈來愈多原則。以前年輕時還是會想建立人脈關係。但我從小就沒什麼朋友,較要好的同學一隻手的手指就數得出來。後來各奔東西,總會與自己排斥,原則愈來愈嚴愈龜毛,綁死自己。 嗯......世道就是這樣,就是不想如此,我一點都不務實。有時想我若與一般人一樣就好了,追求著什麼,為了滿足什麼慾望.......。唉~我就是改不了,就像現在還在這裡寫一樣.......。

前面不是提到我二姊家是手機大戶?雖然她家是手機綁約的速度汰換,沒到一年一換的程度。但不能物盡其用總覺得浪費,也不環保。不能忍受3C快速更迭,也不想隨時被干擾,我比我二姊還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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