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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03:21:50瀏覽138|回應1|推薦0 | |
一年多前就寫的幾段。那時新聞是在吵多元成家寫的。有點亂,構不成論證,東一段,西一段。 機器人有三原則(N年前科幻小說定下來的,自己查),主要就是為了不危及人類生命。那婚姻制度原則也該是不違反人類生命繁衍及文明永續。 無限上綱人權有什麼問題?主張多元婚姻在邏輯上也看似也能通,但卻是切割前提來論證。人類生理就兩性關係,若有第三性,無性細胞分裂,那要怎麼排列組合而不會影響人類文明就很多了。 若只要愛就可以成立,那一夫多妻,多妻一夫(的確也有些民族與宗教允許),N夫 X N妻,公公,妻妻...無論什麼制度都有可能出現接近完美,也可能有嚴重缺陷。那是否可隨時自己選擇制度?這方式出問題了,換另一個...再換一個...只要我高興就換。那也不要罵情人劈腿,有小三....,多元嘛!只是在找愛的方式罷了? 而人類從原始時代到文明過程,也是經過許多野蠻只依著獸性,無論近親還是只是發洩慾望,曾經還真非常多元咧。在歷史漸漸演進下纔有許多規範制度。那到底誰保守還是先進了?還是誰倒退文明了? 乍看之下,我反同嗎?而是在公共的立法原則,必須考慮普遍性與永續性。那牽動的民法親屬篇影響就更大了。那我親戚中有不少美女,以前提過的表妹,甚至毫無血緣關係且年齡差距不算太大的姪女耶。 同性戀形成有天生也有後天之說,也可能兩者都有。不是說生命會找出路的?像監獄,軍中封閉的環境。有可能天生染色體異常。就算不是天生的,也可能是過去長期生長環境與精神狀態。可以找傅柯看法(他自認是從小環境,第一位死於愛滋的哲學家, 也是醫生)。 而神的話的根源也從人類普遍的天性,與文明永續,生活的秩序而來。其實還是可以用邏輯論證,只是位於宗教角度就成了定言命令。至於有些教派,認為可以矯正我也不認同。在私人領域關起門來是自己的事。神的話,其實主要還是為了倫理與信仰,但不該把結論反過來強求。 不過我卻認同一點。很多人是為了趕流行,於是成為假文青的議題。 另外,我反對沒確切證據就把一些歷史上名人列為同志! 沒結婚就同志?心思細膩就同志?很多都是很勉強的套用。反而是表現出保守的男女刻板觀念,誰說男生就不能陰柔?很多社會運動議題常常不是前衛,恰恰相反! 與其說這些名人有同志跡象,精神狀態的問題還比較多。如果能懂其作品,其所處精神狀態就不會理解成同志。甚至要考慮那個時代的用藥(古時很多用汞當萬用藥,治梅毒治精神病都用) 我比較有疑問的是為何同志團體那麼強烈的爭取認同慾望。強烈過頭的慾望纔是問題!男女間固然有生理需求,但大都不是必然第一優先。尤其年紀漸長,理性情感會漸漸大於生理慾望。而且光是從文字語言就會察覺男女差異是難以論述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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