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雙手贊成死刑。
不為別的 我知道被害、被殺的家庭那痛苦ㄉ心情。
爸爸在生前曾被朋友綁票,簽的很多千萬本票,也被對方真的拿走很多千萬錢。
後來對方終於伏監,可是這是經過多年法院上的作證才有的成果。
那幾年 家外總是有很多黑衣服人在守護著我們 那種痛苦誰知 ?
一直到那些人被關的,可是爸爸也因生病也往生
想不到往生後的那一年 家中竟收到監獄寄來的一封信
要我們願意讓對方提早出獄,因為對方在獄中表現良好 !!
我真的不敢相信我們的司法,對方其實已經是多次累犯。
( 他上次也是因為表現好才又出獄害人 )
我想不通的是 司法的公平性 ? !!
表哥在台中法院工作,他說法官其實對那些惡人真的很氣但卻無法作主
因為法律是保障壞人 ( 只要有錢 懂得請鬼話連篇的律師,錯得都可以變對 )
所以記得下次當您錯時,要懂得請好的律師。
您可以看到滿街都是殺人犯和陷害者。因為我們是人權國家 ? !
當那些受害者是您的至親時您還能說出 : 我願意原諒對方。
對不起 我真得沒辦法說出或做到。
小哥說 : 不如來投票。就讓那些被害者的家人每人有三票,而那些蠻口道義的人一票,到最後在來決定要不要廢除死刑。
ㄣ嗯 我覺得有理。
還有您們知道嗎 ? ! 那些人在監獄中的全有生活起居都是由人民買單,您覺得ㄟ? !!
早期家中是經營冷凍食品,也有送食品到獄中過,那時對方的要求可是很高檔的,例如火鍋料要用最好的,要用那些從日本進口的餃類,而不是由臺灣自己製造。
我們平常去火鍋店專賣店吃的可能只算B檔中的A級貨。那種吃到飽更可能是B檔或C檔中的A、B級貨。
當然除非您是吃一頓上萬或上千元那種,您才有可能吃到真正的A檔中的A級貨。
所以我們該把錢花在這種人身上 . . . . ,而不是那些老幼婦女身上 ? !!
我們是人權國家但我們不應該把錯的當成真正人權。
相信 日本、韓國他們都比我們進步很多,現在還不是恢復死刑。
理論是在於完全無犯罪之下才可行,我贊成殺人者必需償命。
管它是預謀還是被看見後才引起的殺人動機。
所以大家要懂著法律常識 有時還還可讓法官大人放您一馬ㄟ !!
有時聽到這種這判定真是讓人吐血 台灣因為有人權所以沒死刑,也因為如此人人走在路時也請您多多保重,那天不小心偷瞄一下下對方,死的可能是您或對方,萬一您沒死也很好,因為在台灣是沒死刑,如果您在獄中表現良好,您還是可以在跑出來在殺人的,一直殺到您不想殺為止。這算是不錯的行業,如果沒死刑我鼓舞大家都來殺人,因為殺人沒罪,不是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