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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亂與特管法法 衛福部認做了甚麼?
2020/11/13 14:05:29瀏覽58|回應0|推薦0

衛福部認為醫美糾紛主要來源: 醫美風險未充分告知、 醫美品質

資訊不易取得及執業人員資格及經驗未充分揭露。

那衛福部做了什麼?

衛福部推動「診所美容醫學品質認證」、美容醫學之廣告管理

之外,就是於107年09月06日頒布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簡稱特管法。

 

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指出,特管法於民於民國107年09月06日修正

通過前,學會曾特別拜會衞福部,

會中陳時中部長在媒體面前鄭重宣示「保障民眾醫療安全」

的決心,但此法一出,眾人皆對衛福部統表失望,特管法

不僅不尊重衛福部一手建立之專科醫師制度與專科醫師專業

主權,更放棄為民眾進行美容整形療程的安全維護,無疑讓民眾

直接面臨醫療安全的風險。

特管法對於違法廣告行銷及相關醫療糾紛最多的

「美容醫學針劑注射」(如肉毒、玻尿酸)與

「美容醫學光電治療」(如雷射、脈衝光、電波、音波),

完全不處理。

意思是只要你是合法醫師,在台灣不用任何認證與資格要求,

你就可以開醫美診所,執行任何微整形與光電治療等醫美

處理了。

 

而特管法也只對下列七項特定美容醫學手術有管制:

1.削骨。

2.中臉部、全臉部拉皮(full face lift)。

3.單次脂肪抽出量達1500 cc或單次脂肪及體液總抽出量達

      5000 cc。

4.腹部整形(abdominoplasty)。

5.鼻整形。

6.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

7.全身拉皮手術。

 

其中第24條對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可以實施的專科醫師,

大大加以放水,如下列所示,骨科醫師名正言順不需任何考核

就可以執行臉部削骨及全臉部拉皮手術,皮膚科醫師也一樣

不需任何考核就可以執行全臉部拉皮手術:

一、臉部削骨:整形外科、耳鼻喉科、口腔顎面外科、眼科、

                神外及骨科可執行。

二、臉部以外其他部位削骨:整形外科骨科可執行。

三、中臉部、全臉部拉皮(full face lift):整形外科、耳鼻喉科、

                口腔顎面外科、  眼科、皮膚科、骨科及外科可執行。

四、單次脂肪抽出量達1500 cc或單次脂肪及體液總抽出量達

                5000 cc:整形外科、皮膚科、外科及婦產科可執行。

五、腹部整形:整形外科、婦產科、外科及皮膚科可執行。

六、鼻整形:耳鼻喉科、口腔顎面外科、皮膚科、外科及

                整形外科可執行。

七、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整形外科及外科可執行。

八、全身拉皮手術:整形外科可執行。

在台灣醫學中心的醫師訓練養成過程中,只有這些藍標

專科醫師科別會這項手術訓練與師資,其他的專科醫師科別

根本就缺少這樣的師資老師,不知要如何訓練跟學習?

 

其他科醫師想施行以上八項特定美容醫學手術,資格要求

由25及26條規定。第25條精簡如下:

凡外科、婦產科、骨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膚科、神經外科、

泌尿科、家庭醫學科、急診醫學科之專科醫師(應該指跟外科

較相關專科吧),想執行前條各款之美容醫學手術,

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參與手術達10例以上。

二、完成相關美容醫學手術訓練課程達32小時以上。


第 26 條精簡如下:

凡內科、兒科、神經科、精神科、復健科、麻醉科、

放射診斷科、放射腫瘤科、解剖病理科、臨床病理科、

核子醫學科、職業醫學科之專科醫師(應該指非外科相關

專科吧),執行以上八項特定美容醫學手術,

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完成相當於外科專科醫師訓練3年時數之訓練課程。

二、參與手術達10例以上。

三、完成美容醫學手術訓練課程達32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

衞福部頒布特管法只針對部分「美容醫學手術」,要求不痛不癢

的上課及「參與」手術10例,也不知「參與」是如何認定,

站在旁邊看看算不算「參與」?真難想像家庭醫學科醫師

這樣就能上手為台灣民眾做臉部削骨手術。想想在台灣任何醫師

都可以執行抽脂隆乳的手術,因為抽脂隆乳不是義乳隆胸,

不在特管法的列管之列。而一般抽脂隆乳所需的脂肪量也不會超

過1000 cc,所以也不在特管法的列管之列,真不知衛福部是如何

保障民眾醫療安全的。

 

特管法表面上限制了幾項「高風險」美容手術,等同告訴全國的

醫學生,醫師,民眾,美容醫學療程無須訓練,只要有醫師執照

就可以執行「幾乎」全部的美容手術。執政者當天邀請眾

多非部定專科醫學會參與會議,當然各執一詞,發言冠冕堂皇,

現場開放各科醫學會「認領」手術項目。這是假民主,

以政治考量,施行多數決暴力!


 此門一開,恐對年輕醫師的培訓造成不良影響,年輕醫師難道

不會這樣想:何需辛苦經歷專科住院醫師訓練?

畢業後就可直接跳入醫美市場。輕鬆賺錢容易,就沒有人會想要

紮實的辛苦訓練。這是已經發生的現在進行式。試問:民眾

對這塊也許不甚了解,所以可能遭受蒙蔽,但今天如果是參與

修法諸公,其親屬如需醫美,難道會選擇只有訓練幾個小時,

甚至不必訓練的醫師,進行醫療行為嗎?天地良心,也許

下一次”八仙塵爆”來襲時,才發現找不到整形外科醫師了。

歡迎上林進德醫師的個人網站 https://www.2beautyfa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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