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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03 15:58:43瀏覽714|回應0|推薦0 | |
中華民國熊氏太極拳協會106年度 B、C(縣市)級教練講習會暨 擎宇武學菁華班第二期實施計劃
一、總則: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頒佈之「全國各運動 協會辦理各級教練裁判講習會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目的:為提倡太極拳運動,培訓教練幹部,儲備師 資人才充實基層實力,藉使太極拳運動更能發揚昇 華為目的。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 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熊氏太極拳協會。 四、承辦單位:宜蘭縣擎宇武學研究協會。 五、協辦單位: 華陀門、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直屬第六支會、桃園市 熊氏太極拳協會、新北市板橋區楊家太極武術發展協 會、南投縣熊氏太極拳華佗五禽之戲協會、彰化縣熊 氏太極武術協會。 六、報名資格: (一)C(縣巿)級教練證: 年滿二十歲,高中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由各協 會、分會、支會推薦品行端正 ,且具備熊氏太極 拳111式完整演練者。 (二)B(縣巿)級教練證: 年滿二十歲,高中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由各協 會、分會、支會推薦品行端正者,且具有本會C (縣巿)級教練證一年以上、C(縣市)級裁判證【不 限時間】、熊氏太極兵器。 (三)曾取得B級教練證,在三年內未參加複訓者,請 務必至少參加一次講習(複訓)。 (四)複訓者(僅參與講習,不參與學科及術科測驗,不 發與證書)。 七、研習人數:名額暫定40名,參訓人員需著太極拳運動 服。 八、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研習日期:民國106年6月10日、6月17日、6月24 日(每星期六)共三天。 (二)研習地點:宜蘭市社福館3樓-宜蘭市同慶街95號 (三)研習費用:B、C級教練講習3,000元、 擎宇武學 精華班第2期1,500元,合計4,500元。 九、研習課程:如附件課程配當表。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6月5日止。 十一、各單位及教練場配合事項: (一)敬請鼓勵所屬會員報名參加106年度擎宇武學精華 班第二期暨B、C(縣市)級教練講習會。 (二)講習課程配當表及報名表、學員資料卡(如附表一 、二);請各教練場或有意參加研習人員於106年6 月5日下午16時前,將報名表寄送至下列處俾利人 數管控及籌備講義印製等開班事宜。 (三)報名表及匯款單據寄送地址會址: 宜蘭縣五結鄉學進二路77巷26號;宜蘭縣擎宇武學 研究協會收 (四)報名表電子檔案寄送信箱及聯絡電話: 總幹事:陳建尹 E-mail:chencyi@ltivs.ilc.edu.tw 電話:0919-902907 (五)匯款帳號戶名:宜蘭縣擎宇武學研究協會 宜蘭信用合作社-東門分社1240030 帳號:0003011–0720470 十二、報名方式: (一)填寫報名表、資料卡各一份、並繳交一吋照片四張 (最近三年內照片,不得污損、模糊不清、易破損 )。複訓者檢附B(縣市)級教練證影本。 (二)由各協會、分會、支會統一辦理報名。 十三、證書及測驗: 結訓時經測驗合格者,由中華民國熊氏太極拳協會報 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經核定後再發給結業 證書乙份B、C(縣市)級教練證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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