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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6 10:31:19瀏覽1189|回應0|推薦12 | |
昨天是通知單上預訂登革熱噴藥的日子,我們一早就出門,下午返家時發現大門上黏貼的記號未遭破壞,我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今天鄰里長沒有會同管區找鎖匠打開我們的大門入屋噴藥。但等我們進入院子卻赫然發現第二道門上的記號已遭撕毀,紗門微開,玻璃門卻關上,(玻璃門是從來不關的),很明顯有人闖入! 為了我們自身安全,在進入屋內前後我們打電話給110的警察及里長,請警察不要掛下電話,直等我們樓下樓上巡過一遍,確定沒有歹徒躲藏在屋內..... 我們的屋裡瀰漫刺鼻的味道,所有的門窗都被緊閉或上鎖,或許真有市政府的人員前來噴藥,但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有歹徒闖空門,且在我們進門前才匆匆離開! 因為噴藥人員絕對不會小心翼翼撕開我們大門上的記號再黏回去,讓它看起來並未遭到破壞的樣子;也不會偷用我們的浴室,肥皂,毛巾,或偷用我們吹風機;也不會在我們的電熱水器上留下明顯的污渍;更不會上三樓翻動淑玲正在製作的新衣服之後,再將通往三樓的木門上鎖(況且三樓並無被噴藥的痕跡)~~更不會將藥劑噴在我們的某個茶壼內;即使幫我們關上門窗應該也不會上鎖~~ 這種種跡象只顯示一種可能,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及其同夥早已預謀趁著登革熱噴藥藉口闖入我們屋內,偷竊搞破壞,更換他們先前裝設在我們屋內的做惡器材(例如針孔攝影機) ,偽作影像照片,繼續詐騙他們要詐騙的對象(例如淑玲的兄姐及其它不知情的人),造謠他們住在我們這一戶,與我們有瓜葛,擁有自由進出我們家(灣愛街37號)的權利。~~最大的可能是歹徒惡鄰在噴藥人員來之前就先一步撕開我們大門上的記號,闖空門,守在我們屋內,再開門讓噴藥人員進去噴藥,等噴藥人員走之後,便儘情在我們屋內偷竊搞鬼,並埋伏在我們屋內等著我們返家要綁架我們!歹徒惡隣在我們返家之前將我們鐵門上的記號重新黏好,偽裝成未遭破壞的樣子,只為鬆卸我們的心防,讓我們誤以為屋子未遭人闖入,因為鬆卸心防就不會預先打電話,當我們進入屋內發現有歹徒埋伏,一切都太晚了!!!!!!! 昨天歹徒惡鄰為了假藉登革熱噴藥闖空門,進而埋伏在我們屋內要綁架我們這個行動,已經謀劃許久,因為我們有兩個人,為了怕失手,躲藏埋伏在我們屋內的歹徒必定不少;而惟恐我們喊叫求救,歹徒預先將門窗鎖上,即使我們有機會掙扎喊叫,聲音也傳不出去,不怕路過的行人會聽見,只要成功綁架我們,不僅可以讓我們死得很難看,還可以輕易搶奪淑玲母親遺留下的這間老房子,還可以儘情造謠污衊我們的名譽,再也不會有人會揭發他們種種傷天害理,喪心病狂,無恥邪惡至極的犯法犯罪惡行及與我們亂扯關係的造假造謠!!! 至於昨天為什麼歹徒惡鄰最終打消念頭,不再埋伏在我們屋內?或許因為當我們返家時,遠遠看見我們門前及灣愛街35號門前聚集歹徒,心生警戒,在街口等待超過半個鐘頭不敢返家,歹徒認為時間過久,惟恐計畫生變,因此放棄綁架我們的打算;也或許因為我們去向附近商家打過招呼,向他們說明此種可怕情形,請求他們若有必要幫我們打電話報警~~歹徒惡鄰發現我們心生警戒且預先求救,惟恐綁架我們的犯罪惡行無法施行到天衣無縫,因此打消念頭~~ 2015年11月5日,我們又逃過一劫,與死亡擦身而過!! 後記: 昨天(2015,11,15)我們無意間發現大門邊不顯眼之處黏貼一張區公所十一月五日那天強制噴藥的通知單,共有四個單位簽名:衛生所,區公所,警察局,鎖匠。這四個名字簽得模糊,沒有一個能辨識清楚,像是一張複寫的單子。鄰里長那格空白,意思就是當天鄰里長並不在場。 這張通知單使這整件事更顯吊詭,如果"強制噴藥"完全是歹徒惡鄰(灣愛街35,39號)所編導的一齣戲碼,通知單皆是歹徒偽造,只為了鬆卸我們心防,有利他們闖空門躲藏在我們屋內,等我們進門時綁架我們,里長卻在當天的電話中說確有進屋噴藥這件事(雖然前一天已經沿街噴過了)~~;如果十一月五日那天確有這四個單位的人會同噴藥,那鎖匠在開鎖之前為何要用心良苦,小心翼翼撕下我們黏貼在鑰匙孔上的紙張,之後再回復原狀,讓我們回家時乍看之下似乎並未遭到破壞?~~而如果歹徒惡鄰早在區公所人員來之前,已先一步闖空門撕開我們門上的記號,再開門讓噴藥人員入屋噴藥,又何需鎖匠開鎖?????~~~~~ 即使是鎖匠開門在先,歹徒惡鄰闖空門在後,我們門上的記號勢必早已被破壞,不可能恢復原狀!!! 不論有多少疑點,有一件事我們絕對可以肯定,那就是緊鄰我們兩邊的鄰居都是變態竊賊,不僅長年隔牆竊聽我們兩個女同性戀,還不斷闖空門偷竊,造謠造假,甚至偽造文書和我們完全不認識他們的陌生人亂扯關係!更可怕的是他們是集體犯罪,集體包庇,集體造謠,灣愛街上有許多住戶就是他們緊密結合的共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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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