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物以類聚
2014/06/25 09:53:37瀏覽465|回應3|推薦16

物以類聚,人也一樣,審美觀一致,品質類似的人才會聚在一起,除非是有甚麼利害相關,否則不同類型的人很難相談甚歡,多半轉身離去後,彼此便將對方拋之腦後,謝謝再聯絡囉。

文學、小說、藝術、影視作品,也是這麼一回事,看對眼的我們會花錢花時間買來受用,不喜歡的我們甚至會為了保護眼睛,絕對不會多看一眼。看電影電視,有人非得有絕美的面孔才肯買單,但更有許多觀眾喜歡看長相平凡像鄰人的男女主角,現在已經沒有真正的主流,市場一一被切割成分眾市場。

創作者要面對現實,喜歡你的讀者與觀眾逐漸被分散,收入自然也銳減。如果家裡沒幾個錢的創作者,最好找份能掙錢的工作養活自己。

甚麼樣的作者就會擁有甚麼樣的讀者,不要為了想吸引一狗票人口袋裡的鈔票,便昧著良心寫作騙錢。現代的讀者很聰明的,就算年幼無知的讀者過幾年也會逐漸長大,所以作者本身也要成長,別光想著錢,要以品質為重。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ill0411&aid=14506078

 回應文章

星羽痕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7/02 21:26
所言極是!
安吉兒(秋顏)(jill0411) 於 2014-07-07 07:27 回覆:
現實很殘酷啊啊啊

Loser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6/27 01:14

「市場」其實無法預測(不然就沒有大型公司會倒閉,也沒有富人會破產了)。

所以,如果權衡利益,還是越早騙(賺)到錢越好。

千萬別像畢卡索之類的無數藝術家,人都做古了,作品才爆紅,呵。

安吉兒(秋顏)(jill0411) 於 2014-07-07 07:28 回覆:
哈 畢卡索沒那麼倒楣 他在生時就名利雙收囉

xi_k
等級:3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6/25 15:45

http://blog.sina.com.tw/viiss/ http://blog.udn.com/kirssxi/article http://blog.nownews.com/blog.php?bid=63918 http://blog.youthwant.com.tw/b.php?bid=68699 http://kirs90.pixnet.net/blog http://blog.xuite.net/kirs90/blog/222938345 http://blog.qooza.hk/kirs90 http://blog.yam.com/user/kirs90.html http://www.coolgaa.com/home.php?mod=space&uid=3524&do=blog&view=me&from=space http://www.greenreadings.com/forum/home.php?mod=space&uid=108897物以類聚,類以群分。但多多少少會有例外。

安吉兒(秋顏)(jill0411) 於 2014-07-07 07:29 回覆:
萬事都有一丁點ˋ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