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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容是我們時代最稀缺的品類
2012/07/06 18:00:44瀏覽310|回應0|推薦0

有關寬容,西方啟蒙史上兩位傑出的思想家、英國的洛克和法國的伏爾泰,都曾先後留下過光輝的篇章。前者立論的的歷史背景是,政教合一的傳統在17世紀後半葉與基於自由主義原則建立的世俗政府間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為了呼喚宗教寬容,將宗教從世俗政治中剝離出去,特別是強調世俗政權可以為了和平的目的,幹預或者鎮壓宗教,處在與英國保皇黨鬥爭一線的洛克寫了《論宗教寬容》;幾十年後,宗教狂熱和迫害達到了隨心所欲、登峰造極的地步,為了宣揚天賦人權理念,爭取信仰自由,乃至思想自由、個人自由,推動歷史進步,歐洲大陸的伏爾泰寫了《論寬容》。
 
雖然它們所針對的具體歷史情境與今天我們所面對的社會現實具有很大相同,而且它們所批判的對象是宗教的專制和狂熱,但其所倡導的精神和原則,卻亙古長明,照耀人世,即使在東方的中國也極具借鑒和參照價值。中國的專制主義傳統源遠流長,雖然宗教從未主導過中國的現實政治,宗教迫害更是無從談起,然而東方專制主義的危害性絲毫不亞於西方宗教對世俗政治的幹預和宗教迫害。歷代在改朝換代中,以戰爭或者仇殺為主要形式的殺戮行為從未止息,在迄至當代的每個朝代的歷史內部,統治階級對反對派或者異端進行的政治上的迫害也屢見不鮮,它們都在中國人的心靈上烙下了深刻的印跡,其慘烈程度對中國人的民族心理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從對世俗政治的強力幹預到對世俗異端的嚴峻迫害,宗教在歷史上並未像今天那樣慈眉善目。西方從反對政教合一和宗教迫害中,確立了自由主義的思想和政治原則,逐步完善了民主體制,從而從根本上棄絕了黑暗、蒙昧和偏執,使天賦人權學說,自由、平等、民主等新思想深入人心。這樣的歷史過程在中國尚未進行過,以致時至今日,時時處處都閃現著狹隘的政治打壓、思想陷害和人身攻擊,企圖從精神到肉體控制或者消滅異己,以達到統一思想觀念、獨斷人們精神界域的目標。
 
不寬容的事例真是不勝枚舉:未經法律手續,將上訪者強行關押到黑監獄;行政幹預媒體的新聞報道和評論,阻止不利於自己的言論出現;對異己者不擇手段予以打壓,動輒課以刑罰,等等…….更有甚者,一般被認為是人類的良心的知識分子和新聞媒體,也自覺充當工具角色,加入到迫害者行列中,不斷挑戰和踐踏人類寬容底線,成為當今中國蔚為大觀的千古奇景。
 
前者比如方舟子以一個偽公共知識分子的姿態,對公權領域的腐敗和醜行視而不見,卻對公民私域的家長裏短饒有興趣,動輒對公民私域的情況進行爆料,幹涉個人自由,動輒進行人身和人格攻擊,不擇手段地對公民個人進行打擊和迫害。以上情形所論者甚多,此處不再多說。
 
後者則比如前幾天《環球時報》發表署名社評,對知名博主信力建在日本侵華戰爭上提出不同於歷史教科書的個人觀點,進行了狂轟濫炸。我們應當承認,信力建在日本侵華戰爭若幹觀點上與所謂的主流價值觀和官方的日本侵華史觀是相悖的,跟相當多數的中國人的一般觀點也有重大不同。他的觀點存在一定的超越常規之處,在學術上與之進行針鋒相對的探討和爭鳴,對於那些傳統的侵華史觀持有者來說,不僅是正當的權利,而且從國家主權和民族主義角度來說,也是應當鼓勵的行為。我們認為,對待信力建的言論,最好的反對方式是與之進行學術爭鳴和觀點交鋒,並引述充分的歷史事實,駁倒其觀點,充其量將其斥為本民族的異己者,這是一個正常的社會、尤其是一家保持中立立場的媒體對該事件應作出的最高限度的反應。
 
然而遺憾的是,這家媒體並未從學理的角度去駁斥信力建的觀點,反而將此忽略不計,突破一家媒體的道義底線,對其進行直接的激烈的毫不隱晦的人身攻擊,並為其戴上“思想和政治上的極端主義傾向”的帽子。它以終極判官的口氣,要求廣州市白雲區政協將信力建依法逐出該機構,並將其排除在中國任何政治舞臺之外,等於從政治上將其判處了死刑;要求應當限制信力建從事民間教育,阻止信力建擴大教育投資的努力,在事業上也為其劃下了禁區。總而言之,從思想上、政治上和事業上全面封殺信力建,讓其成為地地道道的“植物人”。它還公然提出所謂的價值觀約束力,強調在信力建問題上殺雞儆猴,借此立威,說白了,就是一切以主流價值觀為限,不得逾越之,否則就要在思想上將你打入另類,在現實中將你打入冷宮,對你的未來投下絕對的否決票。
 
我們不得不由此認為,該媒體喪失了作為公眾良心的角色意識,不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問題研究為途徑,對信力建的觀點進行善意的批評,卻以貌似正義的面目,血淋淋上陣對著一個普通公民唇槍舌劍、肆意撕咬,恨不得飲其血,寢其皮,對其進行靈魂鞭屍,表現出了一種赤裸裸的極度危險的打手作風。
 
如果該媒體確實一向秉持公正和正義原則,對中國社會特別是公權中發生的一切假惡醜給予和上述文章同等程度甚至是萬分之一的義憤、揭露和批判,那麽至少可以讓人們心平氣和地接受它這種一以貫之的風格,頂多對其方式和結論提出恰如其分的質疑,然而,這家媒體並非如此,眾所周知,它向來對公權極度奴顏媚骨,甘當其吹鼓手和辯護士,對公共領域的骯臟事件一直抱著遮掩和粉飾的態度,卻在信力建事件上裝扮出道貌岸然的正義化身的模樣,將民族主義和道德上的優越感混搭成一根致人死命的棍棒,真是十足的偽善!
 
真正應該反思的是,言論自由的極限是什麽?什麽樣的東西才是限制人的言論自由的根本尺度?古典自由主義者認為,自由應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底線。任何人在發表自己的言論的時候,不能對他人發表言論造成妨礙,這確實沒什麽錯。但從制度和機制的角度,法律,而且唯有與憲法保持高度一致的法律,才是制約個人言論自由的手段。換言之,只要不違反憲法和依據其制定的法律,任何人可以就任何問題發表任何言論,反之,任何人或者組織,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壓或者限制個人的言論自由(更寬泛地說乃至公民的信仰自由、思想自由、政治自由和人身自由,均在法律保護之內),無論是民族主義的、國家主義的,還是所謂的主流價值觀,或者道德上的律令,除非他們能找到憲法和法律的依據。若果真如是,我將是他們最堅定的支持者和捍衛者,相反,我也將是他們最堅決的反對者和駁斥者。
 
該媒體在痛斥信力建的言論的時候,並未引述任何法律條文,而僅僅是在道德上、主流價值觀上和民族情感等問題上喋喋不休,由此可見,信力建的言論未超出法律的界限。在一個法治國家,除非冒犯法律,否則任何因素,都不足以成為懲治合法公民的正當理由。道德觀也好,價值觀也好,民族觀也好,都無法取得與法律等量齊觀的地位。
 
在信力建事件的處理方式上,該媒體就違背了寬容的原則,放棄職業操守,憑著對主流意識形態和民族主義的一往情深,意氣用事,將一貫的嚴於律人、寬以待己發揮到極致,對著一個普通公民露出它的尖利的牙齒,狠狠地噬嚙。如果它還是一個具有現代意識的媒體,那麽就請它要像珍惜自己的名譽一樣珍惜公民的名譽,像珍惜自己的自由一樣珍惜公民的自由,像珍惜自己的權利一樣珍惜公民的權利。如果它作為一家媒體,還能如此聲色俱厲、義正詞嚴的對待什麽的話,那麽它選擇的對象應該是經常會被濫用的公權以及發生在公共領域的腐敗和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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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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