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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12 07:54:37瀏覽1993|回應15|推薦72 | |
親愛的鄧潔您好:
資格一案,茲交由本部答覆如下:
社會安全體系最後一道防線,確保需要的人口得 到適切救助,維持其基本生存水準,針對落入貧 困無力負擔基本生活之弱勢民眾,由政府編列預 算提供各項扶助措施,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100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社會救助制度已將救助 制度的審核門檻合理性進行檢討並適度放寬,亦 將近貧之弱勢民眾納入中低收入戶提供相關協助。
條第1項規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 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 額者。其中,最低生活費之制定,於同法第4 條第2項規定係依統計上較為穩定之「可支配 所得中位數」60%計算,以減少統計上極端 值之影響,且較平均消費支出60%計算方式 為寬,可使更多弱勢家庭得到照顧。
國家排富條款之挸定,依社會救助法第4條之1 第1項第2款規定,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依 法每年檢討並公告施行,例如102年度臺灣省 低收入戶動產(存款與投資)限額每人以 7萬5,000元為限,不動產(土地與房屋,土地 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評定價格計算)限額 每戶320萬元。本部每年9月份均邀集各縣市政 府共同研商,未來亦將考量社會經濟情況及公平 正義之原則檢討修訂低收入戶審核之門檻,以 符合公平正義之救助原則。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第一 低收入的資格條件嚴苛證據 且對邊緣戶的弱勢族群沒有改善!
1.文件證明之一 動產部分,每人每年不得超過七萬五千元, 對於無謀生能力的殘障人士,沒有落實政 府照顧之責!
2.文件證明之二
3.文件證明之三
4.文件證明之四
5.文件證明之五
6.文件證明之六
第二 謝謝勤政愛民的馬總統與第一夫人周媽咪 思敏女兒十多年所探討的弱勢族群社運修 法議題,都是在您就任總統任內完成修法 ,過去歷任的總統從沒有如此禮遇弱勢族 群,思敏女兒在此送上無比的祝福! 馬爸爸說,他非常珍愛這張照片,因為他 從周媽咪的身上可以彌補自己看不到的缺 點,也因此讓馬爸爸得以毫無後顧之憂地 為民服務,身為一國之君者天下百姓都是 他的子民,馬總統是如此謙沖為懷反躬自 省,馬爸爸把這幅珍貴的照片放在自己的 辦公桌上,隨時警惕勉勵自己,女兒很感 動也感恩他為國鞠躬盡瘁。 女兒思敏 向您鞠躬叩拜
第三 今年元旦行政院長陳冲先生送來的祝福 感恩他讓今年低迷的股匯市逐漸攀升! 在此送上滿滿的祝福!
第四 關閉所有回應與推薦, 懇請不要給我 太多掌聲與鼓勵。弱勢族群還有待努力 與加強,感恩各位好友來訪。 祝福滿滿,思敏鞠躬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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