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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十天偷吃豆乾豆漿男子再回去吃牢飯】看到這則新聞的感覺是難過,而不是生氣,唉~
2009/12/16 20:04:12瀏覽437|回應1|推薦13

出獄十天偷吃豆乾豆漿男子再回去吃牢飯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12/16 17:35

飢寒起盜心,一名二十三歲的的林姓男子,剛從台中監獄出獄十天,因為找不到工作,沒錢吃東西,凌晨閒晃到沙鹿鎮中棲路,進入一家兼賣早餐的豆腐店偷豆乾及豆漿,飽餐一頓,不過,被商家發現通報路口臨檢的警察,剛出獄的林姓男子在巷子內被逮捕,很快又回去吃牢飯。


(張文祿報導)


住高雄的二十三歲林姓男子,因詐欺案在台中監獄服刑40天,這個月六號才出獄,出獄後,他沒有回高雄,留在台中地區四處尋找工作,但是,都沒有結果,他輾轉來到中縣沙鹿鎮,深夜兩點多,行經沙鹿鎮中棲路,進入一處巷子小便,發現巷子旁有一處浪板缺口,察看之後是一家兼賣早餐的豆腐店,因為肚子餓,他進入屋內,發現內有豆干及豆漿等物品,試吃後,覺得好吃,當場將豆干及豆腐吃完,並將未喝完的豆漿帶走,不過他不知道警方就在巷子口不遠處臨檢,而且店家小姐準備開門時,發現屋內有動靜,向警方報案,警方就守在店家門口及巷子口,林姓男子一走出巷子,警方上前盤查,予以逮捕。


警方指出,林姓男子坦承吃了豆乾、豆腐及一瓶豆漿,價值不到兩百元,不過,為了這一餐不到兩百元的食物,林姓男子又得回去吃牢飯。而當男子知道這家豆腐店在當地小有名氣時,還向警方表示,「難怪東西好吃」。


為什麼說是難過,一個二十三歲的年輕人而已,竟然四處找不到工作,連二百元都吃

不起,這是不是反諷我們的社會病了。看到這則新聞的也別笑,說不定這種事情也發

生在你們的周遭。他竟然情願回去吃『免錢飯』,看了只是很感慨和難過。


有些網友在看我的個人網頁的文章時,可能會發現我除了貼我寫的小說,大部份都是

新聞,最近,才漸漸有心情日記,或許,是你們不知道我的用意,有可能會讓你們覺

得我自己去其他網站看就有了。下面才是我的真心話,在這個紛亂的社會,就算你是

大學生,碩士或博士,你面對到這些問題時,你反應的過來嗎?這裡我把一些精選的文

章貼出來,是我這個綜合版的特色:有小說、有新聞時事、心情日記及其他等。如果

我只是為了貼新聞來『充』版面,那我把其他網站的全部文章都轉貼過來,註明出處

就好了不是嗎?說一個除了部份有來我這看的文章網友可能不知道的事,新聞在R.O.C

的法律中是『沒有智慧著作權』的,貼出處只是為了『尊重著作者』。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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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ter的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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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是隨意的貼新聞
2009/12/19 06:31
還是有人或是有單位在意的吧,不過,重要的是,你分享的想法,不只是新聞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