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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13:41:24瀏覽261|回應0|推薦0 | |
騎腳踏車去淡水,從基隆河河濱自行車道, 雖然明明路上有牌子或地上都標示著"自行車專用道", 但是,依然有機車,汽車在其間穿梭,彷彿理所當然! 明明路上寫著"請勿並排競速",還是有人並排兼嬉戲的亂竄! 十三行附近,有出租那種四人共騎的腳踏車, 有八個年輕人就騎著那種車在小小的自行車道上飆速嬉戲, 如果翻車怪誰?如果撞到人,尤其小朋友,該責怪他們蓄意傷人嗎? 自行車騎在路上可以突然停車?突然轉向嗎?可以左右蛇行嗎? 可以不顧紅綠燈就闖過去嗎? 行人怨自行車,機車,汽車不尊重他們! 自行車怨行人,機車,汽車不尊重他們! 機車怨行人,自行車,汽車不尊重他們! 汽車怨行人,自行車,機車不尊重他們! 誰該尊重誰? 怪別人,總是比較容易! 問題在,你自己尊重過別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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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