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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哈佛
2007/06/19 23:17:16瀏覽420|回應0|推薦5

回台之前,匆匆的決定有一趟東岸之旅,前後約莫10天,首先我們先飛蒙特婁,Kent 及Annie 把我們接往位於McGill 校區旁的租屋暫住。這期間真多虧他們兩兄妹,將我們的行程緊湊及有趣!

我們先後造訪了Ottawa、Quebec city、New York City、 Boston、車行應有數千公里 

哈佛是我們倒數第二天行程,只見人們進進出出在校園及附進的書店、和商店,也分不出誰是學生誰是遊客。但見到了愛在哈佛的場景,倒也是小小驚奇!

不過,看到哈佛創辦人那雙被人們摸亮的鞋子,回想15年前還是單身曾來過一遊,而如今算是舊地重遊,也算是 一種緣份。只不過這回是全家來重遊,而Kent 打趣教 Jerry 去摸摸金鞋,說不定得到蔽蔭,將來可來念 Harvard !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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