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死在立法院多年 阻擋者就是中國國民黨 因為法官法沒過 所以面對法院的離譜判決 對不適任法官還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例如中國國民黨議長張宏年受賄賭博電玩業者 竟然一二審都無罪 立委說:法沒問題 問題在法官心證 還真是一點都沒錯 以下就是最好例子 * 有問題的是法官自由心證 2006年9月18日台北市議會對馬英九的總質詢影帶 顏聖冠:『特別費可以拿去當生活費嗎?』 馬英九:『特別費我們不會拿來當生活費。』 顏聖冠:『特別費應該是公務使用的費用,對不對?』 馬英九:『是。』 顏聖冠:『如果你把特支費當成生活費使用的話,你怎麼辦?退出政壇啊?』 馬英九:『我跟妳講,現在我這裡親口告訴你,我的特別費都是用在公務跟公益。』 顏聖冠:『如果你把特支費....』 馬英九:『有問題你去告阿...去檢舉嘛....去告阿.....』 顏聖冠:『你............』 ***** 結果起訴了 馬英九的特別費變成薪水的一部分了 變成私款了 同樣都是貪污 同樣都是這位法官蔡守訓判的 面對陳水扁蔡守訓把標準弄得像老子道德經 面對馬英九蔡守訓呵護備至有公使錢有水庫 法官看到陳水扁變成檢察官 法官看到馬英九活像馬英九的律師似的 **** 我的立場是這樣的 陳水扁有貪污...........一點都沒錯 而馬英九把公款變成私款.......同樣是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