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浙江民企向張柏芝索賠4150萬 稱豔照門致其損失
2010/07/10 12:15:26瀏覽344|回應0|推薦0

 中新網義烏7月9日電在香港著名影星張柏芝生完二胎准備全面複出時,中國制襪大王浪莎集團卻壹紙訴狀將其告上了法庭。今天記者從浙江義烏浪莎集團董事長翁榮金處得到證實,日前他們集團以“豔照門”事件使浪莎蒙受巨大損失爲由,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訴訟書,向其前形象代言人張柏芝索賠4150萬元。目前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


  據了解,2005年11月,浪莎集團爲更好的宣傳其産品,花費230萬港幣邀請當紅港星張柏芝當作形象代言人。2007年12月合同到期後,浪莎集團因對張柏芝代言效果很滿意,于是又花費380萬港元續簽了壹年。


  2008年1月,與張柏芝有關的“豔照門”醜聞突然爆發,各種負面消息使其公衆形象壹落千丈。在這種情況下,浪莎集團徵信無奈臨時花巨資聘請明星徐熙媛 (大S)代言其産品。而受“豔照門”事件影響,“浪莎”圍繞張柏芝代言所進行的壹系列營銷計劃全部“胎死腹中”,並導致其大量産品積壓,銷售受阻,品牌價值等無形資産蒙受巨大損失。


  “豔照門”發生後,浪莎集團並未有向張柏芝索賠的任何行爲。令人意外的是,2008年5月和2009年9月,張柏芝卻以侵犯其肖像權爲由兩次將“浪莎”告上了法庭,分別索賠200萬和300萬,但均未果。


  今天,浪莎集團董事長翁榮金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狀告張柏芝乃無奈之舉,因爲其確實給浪莎帶來巨大損失。而對于網上質疑此次狀告系炒作行爲,翁榮金給與了否認。

  當記者問及爲何選擇張柏芝複出之時起訴、索賠4000萬的依據是什麽、張柏芝方面對于此事是否有回應等翻譯問題時,翁榮金表示現在談論這些還爲時太早,希望關注此事者不要做過多評論,只需靜觀其變即可,有進壹步消息他們會及時和媒體溝通。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ware&aid=421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