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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離婚媽媽文章的回應 2006/08/03
2008/04/30 13:53:24瀏覽607|回應1|推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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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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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2008/06/22 14:49

謝謝加入好友!

我對婚姻的看法:看是否有助您處理離婚事件:

生育子女是人類,也包括所有生物的自然天責,

婚姻是人為的制度,而且是所有生物中所獨有的,

這制度主要在保障單一性伴侶及養育子女以保障生命之延續的自然天責,

如果這人為的婚姻制度可以保障單一性伴侶及養育子女以保障生命之延續的天責,

此婚姻制度可以保存延續,

否則,此一人為婚姻制度就違反自然,就有修正的必要,

這是男人,女人要接受結婚的人為制度時,都要認清的一件事.


青衿(ivorwang) 於 2008-06-23 08:57 回覆:
我跟以前協助過的女律師聊過婚姻的法源問題,每一個人對於婚姻都有他獨特的適應模式,法律的規範只為了保障最低的公平,但是整體社會的變化,內政部也不得不修正婚姻法,承認同居五年等同配偶,非婚生子女等同婚生子女,並且採用登記制,一如20年前,我的老師預言網路會讓整個傳統人際關係的基本結構崩潰,未來的許多建立在基本人際關係上的結構,也會受到徹底的影響,回過頭來看,臺灣目前每年離婚5萬多人,RU486賣出19萬多盒,如果加上有登記的墮胎數目,這正是教科書業者跟學校苦惱的新生兒數目從40萬下降到20萬,學校招不滿,整體市場縮減一半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