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2007年9月,高雄市鹽埕區邱姓女子袋屍命案,高雄高分院二審宣判,被告菲律賓籍女子艾彌亞無期徒刑,撤銷原來一審的死刑,理由是,審酌死刑的立法,範圍趨向限縮,不過邱女家屬則透過民代表示,無法接受二審結果,打算上訴求處被告極刑。
週一上午9點,高分院法官透過視訊法庭,第一時間讓人在燕巢看守所的被告,菲律賓籍女子艾彌亞,聽取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的宣判,二審撤銷一審死刑,死者家屬透過民代表達不滿立場。
針對家屬質疑有外交勢力介入,二審法官在判決書中也特別強調,雖然被告的犯行在審理後沒有酌減的事由,但基於死刑存廢的重大爭議,和我國立法趨向限縮的現況,以及強盜殺人罪確實有無期徒刑的量刑基準。
在沒有任何審酌菲律賓國法律的情形下,改判被告無期徒刑,完全是依中華民國法律論處,至於被告若不服判決,仍可上訴最高法院。(民視新聞鄭博暉、廖錦雄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