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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 00:47:34瀏覽59|回應0|推薦0 | |
上次是以「找到新工作,買新螢幕獎勵自己」為動力。 恩...這對自己是好的。 要有誘因,才有堅持的動力。 換新工作後,雖然才做六天,就對這份工作感到厭煩。 但說實在的,時間飛速而短暫。 如果要堅持下去,就需要「新的誘因」作為堅持的動力。 休假第二天的今晚,我找到了。 為了使自己可以堅持下去──就用「獎勵」吧。 目標是明年底前,買到兩樣物品。 然後再考慮2016年後是否換工作。 因為了解自己,所以選擇這麼做。 如果要選擇金錢跟時間,我會看情況實行。 明年先完成這兩個目標。 後年要不要換工作,管家人怎麼說。 由於這份工作是家人幫忙牽線的。 所以不管如何,都要在裡面待一年。 這樣他們才有「面子」。 做不滿一年就走,會害到他們的生意...間接也是害到自己。 至於是什麼原因...父母經商你就知道了。 好了。既然下定決心,就賴到2016年後再決定去留吧。 一直想著那邊的工作時間長,又忙又累,休假時間少,真的很沒意義。 要嘛,就賴在那邊「洗經歷」。 現在工作最重要的是「經歷」──最少要有「一年」。 有一年完整經歷,才有換工作的說服力。 沒為什麼...這就是現實... 總之,好好賴個一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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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