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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vs. John:「做自己」的時代已經過了?
2010/01/12 15:48:39瀏覽335|回應0|推薦0
Max vs. John:「做自己」的時代已經過了?

上周在美國有一場「筆戰」,我覺得挺有意思,這場筆戰根本沒有「交鋒」,各擁支持者的兩派,基本上差異太大,毫無交集。

首先,有位部落客(博客)先是非常鉅細靡遺的把他最近的想法寫出來,這位部落客叫做Max,他是這樣開頭的:「我是如何用2篇文章,就得到6萬個頁次的瀏覽!」請注意,Max本身沒這麼大的名氣,他部落格沒多少人在看,他知道,如果寫一篇文章要有人看,一定要有「策略」。於是,他小心的運用策略,在上星期寫了那兩篇策略性的文章,他說,寫這兩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測試,怎麼在網路上面「紅」──

他究竟到底用了什麼策略?

他的一號文章,標題是《我不是一個創業家,我只是一個骯髒的駭人》,他的意思是說,他並不是一個創業家,但他從網路上面賺到的月收入依然可達40萬台幣一個月;他都不花錢做行銷或參加什麼創業大賽,他只是傻傻的賺網路的錢(但他不自稱為創業家)。他說,其實,在這篇文章中,他是有策略的──他知道大部份的人創業都不是處於成功的狀態(不能說不成功,只能說還沒成功),他們本來就沒有錢購買昂貴的東西、參加昂貴的會議,因此,這位作者就告訴他們「昂貴的東西不需要」!這篇文章的策略就是要告訴這些人一件他們通常都覺得想做但很「罪惡感很重」的事,然後作者告訴他們:「可以做,不要感到罪惡!」然後又適當的「指摘」另一個族群,讓這些讀者產生共鳴。這位作者利用微網誌Twitter來看文章的效果,一號文章一共在Twitter上面被提及143次,也讓這位作者的帳號多了50個朋友。他認為這50個朋友都是那些平常很少交朋友的網路類名人,因此他認為這篇文章真的讓一些人「尊敬」了他。

而他的二號文章,標題則是《如何將你手上的email住址告訴你他們的姓名、年齡、種族、姓別傾向》,這篇文章很妙,他在教大家,如果你將你手上的email名單,透過Facebook的「加朋友」功能,上傳整個CSV檔上去,Facebook就會幫你加這些人,你也可以透過個人檔案知道他們的真實姓名、照片、年齡……。這只是巧妙的手法,稱不上hack,但依然吸引很多人的注意,不過,有趣的是,這篇文章的發散速度雖然沒有一號文章快,但它是等速的成長,一直成長、一直成長、一直成長,人們一個接一個不斷的發出微網誌出去。不過,在轉寄的過程中,它自己的帳號早就不見了,但是這篇文章在Twitter上面的迴響高達355次,而且帶來4萬個瀏覽頁次,竟然是一號文章的2倍多!

為什麼?為什麼?

這位Max從他的兩篇文章,得到一個結論:如果需要大量的點擊,文章絕不應該只限於某族群,而是如同二號文章,找到一個大家會感興趣的話題,通常這種話題有三種可能:一、和錢有關。二、和某個實際的灰姑娘變天鵝的實際數字。三、加上一點點「恐懼感」。對,尤其是「恐懼感」,二號文章表面上是在講「教你如何將手上email住址轉成真實的姓名、年齡…」,但,實際上帶來的效果是,讓其他非創業家的網友去「害怕」那件事的發生(也就是從他們帳號就知道所有姓名、年齡所有事),然後某些有心人可以怎麼利用。這可能是此文章爆紅的比較可能的因素!接下來Max來順手教大家一招──當這些大咖小咖在傳來傳去的時候,別坐著傻傻的看!請觀察他們裡面的「補註」的文章內容,看看他們都怎麼形容這篇文章,然後……趁機「改標題」,讓標題更符合人們所期待的走!

讀完這段,你覺得如何?

Max的兩篇文章,其實我都有讀到,當時當然沒有想到它是有「策略」在的,然後,更沒有想到,它的作者,竟會跳出來,說他寫這兩篇文章都是有「策略」在的,好像指著我們這些讀者大笑:「哈哈,你們……被騙了!」

於是,網路上有些人,因為這篇Max的文章而感到憤怒--

剛好,上周Max兩篇文章在傳的時候,剛好也有另一篇在網路上蠻熱門的網站,是分析一套IKEA賣的火車小遊戲的軌道,那篇文章的作者叫John,看到Max這麼鉅細靡遺的分析東分析西,顯然相當火大!John遂跳出來寫了一篇文章「呼應」了Max

「你做了這麼多,啊我只是做我自己,就得到了5萬個瀏覽頁次!

5萬個比6萬個,好像還稍遜一點?但記得,這位John只寫一篇,而前面那位Max寫了兩篇,一篇4萬,一篇2萬,所以,其實是贏了一些!然後,最贏的還是這位John強調,他寫這個IKEA怎麼製造小火車,一看就知道是一個非常創新的主題,和剛剛那位部落格分析成那樣成強烈對比,這位部落客說,「我並沒有希望這篇(IKEA小火車)文章很多人看,我也沒有特別為任何族群寫這篇文章,我只是『做我自己』。」

一個有策略寫作,一個做他自己。這樣的論戰常常有之。但,重點來了,這次,我卻不知所以,強烈的感覺到,John這篇「正義」的文章,其實並沒有得到眾鳴

應該說,Max的那兩篇策略性的文章,其實寫得太好,好到大家「學到東西」,John那篇文章更是傑作,不過,再反觀John後來這篇批判人家「做自己」的文章,卻只是情緒發洩較多,雖然以「做我自己」來開頭、結尾,但情緒反而透露一股自我本位,不敵「分享」的宏大胸襟。

更重要的是,時代可能正在轉變中──

「做自己」,是五年前,大家都好愛強調的東西。在那之前的五年前,大家則是說「我有主張」,人人都有主張,人人都有「自己」,於是素人就開始紅了,主張讓他們紅,「自己」讓他們紅。接下來,大家顯然會開始正視市場的存在,大家開始將網路變成一個更正式的管道。無論是作者或讀者,都已經看到網路表面是個做自己的年代,但與其喊「做自己」讓其他人為你歡呼,不如正視這個歡呼來讓歡呼變得更大,那什麼「做自己」的只是過程中的一句話而已。

這是……「看別人」的年代

有趣的是,「我有主張」的年代,捧紅了一大批扛著原子彈有志氣、做出一大堆有意義的嘗試的青年;「做我自己」的年代,其實捧紅一大批可以將自己生活變成可讀商品在賣的人……那,「看別人」的年代呢?

這是怎樣的網路時代?

誰會紅?

五年後,我們會知道。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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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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