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6/15 05:18:30瀏覽738|回應3|推薦9 | |
昨天剛在網上上完了Online Traffic School,剛才一早送完了女兒, 就帶著昨天從網上印下來的Final Exam. 試卷,到附近Shopping Center 裡 的Notary Public去做最後的測試,然後回家Fax這些試卷和Notary的 簽名資料去Online Traffice School, 待會兒他們改好後,我可以上網去查, 看看有沒有Pass,如果Pass了,他們會寄給我一張Certificate, 我再把這張Certificate寄給當初寄給我罰單的Court,如此我的 Automobile Insurance將不會增加,當然能去上Traffic School 的先決條件 是在過去18個月內沒有因為吃罰單而去上過,但如上次罰單已超過 18個月也仍有參加的資格。小姐我就屬於後者。 來美20多年,開車一直都很順利,雖然還是用以前在台灣那種橫衝直撞 的開車方式,但運氣還算好,一直沒拿過Ticket,直到2004年9月30日, 本小姐生日的當天,朋友請吃中飯,大家聊得忘了時間,等到發現 已幾乎過了接女兒的時間,只有快馬加鞭的闖了許多黃燈, 誰知一個沒留神,當我又衝到了一個黃燈即將變成紅燈的路口時, 沒注意到路口竟然架設了照像機,就硬衝了過去,結果只覺眼前一閃, 我想這下完了。果然過了不久,一封附有兩張照片的Court違規通知寄來, 雖然很高興的發現,照片上被鏡頭掃到的小姐還不算難看(哈哈, 比本人漂亮一點),可一看罰款金額$341,就當場頭皮發麻, 再也笑不出來了。 因為是頭一次拿到Ticket,當時確實煩惱了好一陣子,除了罰錢外, 為了不想留下Record影響保險費,還得上Traffic School,麻煩真的不少, 非常的悔不當初!所以有好一陣子開車都是小心翼翼的,尤其是 碰到有紅綠燈的路口更是特別緊張,生怕一個沒留神又吃一張Ticket。 唉!誰知人是健忘的,好日子沒過幾天,今年才開春,在毫無預警下, 又吃了第二張Ticket。這次不是闖紅燈,也沒有美美的照片可稍肆安慰。 這次是因超速,被躲在暗處的帥哥警察開了張超速罰單, 罰款金額$259。 各位不要以為本小姐的超速,是像飆車族一樣, 咻、、的一聲一衝而過,也不要想像成在高速公路上,技術高超的飛車族, 小姐我只不過是在天色昏暗、人煙稀少,住家附近的道路上開快了點 (限速30,我也不過只開到48),就被賊頭賊腦的人民保母逮了個正著。 唉!不划算啊!不划算! 除了口袋又一次大失血外,還要再上一次Traffic School,真的不划算啊。 不過,好在小姐我聰明,有先見之明,保留了所有上次Traffic School的資料, 因此比較起來這次就得心應手得多,反正我只看考古題,一會兒功夫, 就完成了所有的Chapter,而且每一個Chapter還都考了個滿分。哈哈!作弊! 一般來說,在美國開車,大家都還滿遵守交通規則的,雖然我以前除外, 但經歷了這兩次痛苦的教訓,我現在開車真的都會注意路旁的時速限制, 才發現小姐我以前有多混,如果運氣壞的話,真的次次都該被逮。 不過,自從改過向善後,現在每天早上送女兒上學,常常會有一場戰爭 上演,因為小姐她已習慣每次都要拖到最後一分鐘才出門,以前老媽除了 開車車速超快外,還特會左鑽右拐的自尋出路,再加上時不時來個 橫衝直撞,所以無論路況如何,總能準時的把小姐送達。 可現在老媽開車除了像龜爬外,還特遵守所有的交通規則和行車禮節, 所以如果小姐不能提早出門,就一定遲到。而每次只要小姐一催老媽開快點, 就惹起了老媽的無名火,問小姐為什麼不能早點出門,害得老媽必須冒著 再拿一張Ticket的險在路上奔馳,如果得了這麼多的教訓還不 能學乖,那不是自做孽不可活嗎?、、、、、、叨叨唸唸個不停, 最後常常是把小姐也惹火了,結局就是話不投機半句多, 調過頭去互不理睬。、、、、 不過,好在母女倆都不是記仇的個性,轉個頭,想到什麼其它的事, 又滔滔不絕,把剛才的火也忘了,哈哈。 註:以上所提及的罰款只是Court的違規罰款,如加上Traffic School 和清Record等其它花費每次還須再加$55左右 。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