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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槓子頭
2010/05/04 16:52:47瀏覽25|回應3|推薦0

這幾天社區的地下停車場因建商的保固期將在5月底到期,所以必須在保固期到期前請建商做一次維護及整修....這個部份我相信我們住戶皆能接受!!

但是問題來了~~

這項工程在本社區算是一項大工程
因為必須關閉停車場三天,並要求住戶將車子停在社區旁的私人收費停車場(唯一告訴你的是,有幫你協調...一天200元,進出不限次數)

首先~經查...管理委員會的會議記錄,找不到此項議題(關閉停車場及住戶自行付費)的討論及決議

而且此項工程的公告是於施工的前三天(星期一4/26施工,星期五4/23白天公告)
內容則寫得不清不楚(第一點說明4/26~4/28每天08:30~17:00施工,第二點則說明因施工所以停車場必需淨空)

想當然爾......那就是這三天的每天08:30~17:00是需要淨空的,我想這應該是在社區住戶都能接受的範圍

但後來經社區保全告知...是三天全面淨空(這部份是到4/25日正好遇到保全,他順口問我有看到公告嗎?和保全一聊才知是三天車子皆不能停進停車場裏)

這件事我很不能接受的是...全面關閉停車場並要車主自行付費停到私人停車場的作法,難道不需先跟住戶開個說明會讓住戶瞭解嗎?而且公告的時間就只有三天,這三天除了星期五外,就是假日了(星期五住戶皆出門上班去了,就算看到公告也已是晚上了)

後來我覺得這決議過程有很大的瑕疵(我一直認為這項重大的工程一定有經過委員會的討論及決議),要求看會議記錄....沒想到一份記錄我要了好幾天都要不到,最後我直接提早下班到管委會要求總幹事印給我才拿到!

看了三份會議記錄(本屆委員於一月底選出)....完全沒看到相關議題的討論(連spa池的開放時間都有列入管委會議題討論決議,而這項重大工程竟然看不到相關討論)...連個邊都沒有!!況且我們B棟水塔出現問題,要求建商保固維修,也找了該棟住戶開會說明(不過這是前二屆管委會的做法)

我想請教各位的是.....地下停車位是我個人購買有產權的車位,屬於專有部份,且我每個月也都按時繳交管理費用

如今侵害到我車位所有權人的權益的這個做法(雖說是保固工程,但保固時間到五月底,而且這項議題是由前一屆管委會交接下來的,也就是說~本屆主委倘若覺得有其急迫性,那麼一直到貼出公告這期間也開了三次的會議,為何在這三次的會議裏一次都沒討論過??),難道不需要先由管委會先開會討論決議後再向住戶說明嗎?(我相信我們住戶都很明理,只要明白說明,是會配合的),且個人認為公告時間也未免太匆促了!

當我提出質疑,主委竟將責任推給建商...因為建商要求,所以我們配合!

那請問我要管委會做啥,連個把關的動作都沒有!如果今天建商要求關閉十天,難不成我們就得關閉十天嗎?

另外~像這樣的做法,主委自己一個人就可以決定了嗎?難道不需經過委會員的會議嗎?

我之所以會在這件事上這麼的堅持,最主要是因為~我們社區已經在第一及第二屆委員的努力下,所有的遊戲規則已經制定,社區運作也上了軌道,倘若連跟住戶做個說明的動作都不願意做,那麼整個規則被打壞了,爾後只要遇上有心想擔任主委來運作某些事情的人,那住戶豈不是更沒保障

所以我摃到底的原因就是,保固工程一定要做,但是管委會的整個作業程序的合法性或合理性??以及計劃是否周延 相關的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這個部份是我所在意的!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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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人分享故事的企業戰士@guest
Re: 叫我槓子頭
2010/07/05 13:28

唉~€又是一則專橫跋扈的社區主委的故事~

真是的!我真的有時很搞不懂ㄟ!!那個職位又沒薪水也沒勞健保,為啥那麼多人搶這玩意ㄦ?(送我我都不要!我們大樓找我好幾次希望我出來選,但我連一點點興趣都沒有!),看到那些人像是一輩自沒當過官一樣,當個小小社區大樓主委就屌個二五捌萬的!真的很給她看不下去勒!

上月我女兒同學來我們家玩,到晚上要送她回家(她就住在我們對面大樓),沒想到送到她們對面大樓時,因女兒同學家長有事無法下來接,就打電話給大門管理員請我幫他將女兒送上樓!但沒想到這樣也不行!竟就被擋在門外!(因我不是那棟住戶,所以不得進出,除非交身分證換證!),天呀!!我就住在對面,我們大樓警衛在對門門口看到,也幫我作證,這樣也是不行!(說是主委嚴格要求的!因不知進來的會不會是小偷?天呀!我竟也被當成小偷?),後來我要女兒同學家長自己下來接,我就氣沖沖的回對面我們大樓了!後來我在路上遇到對方家長,直跟我道歉,他們也很無奈!因他們的女主委很"獾"!每次溝通就吵架,又吵不過她...

我想到我們大樓之前一位女主委也是很盛氣凌人,後來有次管到我頭上!被我在樓下管理室很大聲的狠狠吵過一次後,此後她就收斂很多了....(我老婆說,誰叫我只要臉一沉下來,看起來就很一付超變態流氓臉,而那天又因血壓關係所以臉紅紅的,很像喝了酒一樣,再加上我生氣罵人會很大聲又很凶!!.....)

不懂,為什麼一定要被修理過後才知要尊重鄰居?為什麼有些人一當上個主委真的就那麼屌要那麼囂張嗎?甚麼嘛....

[版主回覆07/19/2010 10:07:10]

我也覺得很奇怪.....主委???這個職位有什麼好搶的....大概沒當過官,想過過乾癮吧

沒當過官....所以以為這個職位跟立法委員一樣大...簡直是笑死人了

所以我現在把我們社區的這位沒能力又沒擔當(因為他不敢負任何責任,連個移動管線需住戶移車的公告都不敢發,竟讓廠商直接在我們社區貼公告,要求住戶配合)的這位主委當成一個大笑話,就讓他擺在那裏讓住戶在茶餘飯後有個笑柄可談也不錯啦~~


巾幗~~多謝各位好朋友的關心@guest
Re: 叫我槓子頭
2010/05/05 13:10

 

要是在我們社區以前的話

管委會的人是主委說了就算〈因為他們有惡勢力〉

現在的管委會一切按照正常程序來進行任何事項

都得在一個星期前就書面公布及廣播通知

讓大家都知道這件事及防範措施

星期日又要開新的區分所有權大會

假如

那些社區壞份子又用不正當的手段拿走了絕大多數棟委的席次

〈就像此次我被告的發展協會一樣的情形買人頭綁架民意

我們社區又要慘遭被惡勢力威脅綁架的命運了

 

[版主回覆05/05/2010 16:18:51]

我們這屆管委會已是第三屆了,所以我根本想都沒想到還會有這種事發生

還嗆聲說...他問過律師,他沒違法,頂多有一點小瑕疵

事實上對於專有部分權利...我們可依據所有權人立場進行主張

而他對律師的陳述是否只選擇自己有利的說(為了社區住戶的權益),這個部份可想而知....所以就算在我們的規約中沒有很明白的律定,也或許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裏沒辦法找到很明確的說法,但是他的侵權是事實

也就是說~~管理委員會.....無權侵犯國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


二鍋頭@guest
Re: 叫我槓子頭
2010/05/05 08:07
對於正確的事理,絕對要堅持,不可便宜行事,讓有心人有隙可趁! [版主回覆05/05/2010 09:10:25]

沒錯!如果在第一時間他能回覆我的質疑,不說謊,那麼我就不會再追下去

因為他透過總幹事的回應...讓我覺得愈講愈扯(還會有決議案放在工作報告裏的笑話,真是謊很大...),我才會跟他摃到底!!